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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關醫用耗材企業:
根據《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推進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試行)》(蘇醫保發[2019]55號)、《江蘇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江蘇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實施細則(試行) >的通知》(蘇醫保發[2020]22號)等相關要求,現開展普通醫用耗材、檢驗檢測試劑信息維護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信息維護范圍
普通醫用耗材、檢驗檢測試劑。
二、信息維護企業
參與我省普通醫用耗材、檢驗檢測試劑集中采購的生產企業、
配送企業。國(境)外生產企業國內總代理商、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公司產品的商業公司視同生產企業,在我省同一品種只允許一家企業進行維護。
三、信息維護方式和內容
生產企業通過省藥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和綜合監管平臺進行信息維護。維護內容一是進行企業和產品信息的維護,同時上傳相關資質材料;二是將產品與國家醫療保障局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進行對應;三是對在我省各設區市已入圍產品進行比對關聯。配送企業僅需維護本企業信息。操作方法登錄平臺后詳見“幫助文檔”。
四、信息維護時間
2020年6月1日至8月30日17:00。
請相關企業按通知要求及時做好信息維護工作,以免影響產品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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