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藥企業: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國保辦發〔2020〕59號)和青海省醫療保障局《青海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青醫保局發〔2020〕214號)的通知要求,我中心組織相關醫藥企業通過平臺提交《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截止5月17日,仍有部分企業未按要求提交承諾書。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請相關醫藥企業高度重視信用承諾工作,尚未提交的企業,請于5月31日17:00前登錄青海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http://223.220.250.135:8081)完成承諾書遞交工作,具體操作見我中心網站2021年1月11日發布的《關于開展青海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
二、自2021年6月1日起,對未在青海省申報“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的醫藥企業,投標(掛網)企業對其已中標掛網的品種要予以撤網或暫停掛網,因不可替代會造成無法保障供應的除外,按相關規定進行失信處置;配送企業暫停平臺配送資格。
聯系電話:0971-6145480
青海省藥品采購中心? ?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