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醫療保障局、相關醫療機構、醫藥企業:
根據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我區將組織相關單位開展接續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協議簽訂主體
(一)醫療機構。填報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
(二)中選企業。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中選企業。
(三)配送企業。由中選企業自主選擇的中選產品配送企業。
二、協議簽訂方式
請各單位憑賬號密碼自行登錄西藏自治區藥械集中采購及醫藥價格監管平臺(網址:https://ggfw.ylbzj.xizang.gov.cn/webPortal/),點擊“登錄入口”選擇“西藏醫保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按照下述流程進行網上操作。
未注冊賬號的單位,請按照招采子系統賬號注冊操作指引,注冊賬號后進行操作(詳見附件1)。
二、協議簽訂流程
(一)建立配送關系
中選企業以地(市)為單位勾選配送企業。中選企業勾選的所有配送企業,其配送區域疊加后應覆蓋全區所有參加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的醫療機構。
配送企業對中選企業勾選的配送關系進行確認,配送企業一旦確認配送區域,原則上不得再修改。
醫療機構根據前期填報的協議采購量,在中選企業選定的配送企業范圍內選擇配送企業并分配合同采購量。醫療機構分配的合同采購量一旦確認,原則上不得再修改。
(二)合同簽訂順序
醫療機構、中選企業、配送企業應自行登錄招采子系統,完成三方協議簽訂操作,協議簽訂順序為【醫療機構】-【生產企業】-【配送企業】三方依次響應。
以上工作流程操作手冊詳見招采子系統“幫助文檔”。
三、時間安排
2023年3月10日—2023年3月14日。各相關中選企業、配送企業和醫療機構通過招采子系統完成配送關系確認和三方協議的簽訂工作。
執行時間:全區統一執行時間為2023年3月15日。
三方協議簽訂期間,原專區的相關掛網產品暫無法交易,請相關醫藥機構提前做好備貨安排,保障臨床供應。
采購周期內,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四、工作要求
各地(市)醫保局負責指導和督促轄區內有關醫療機構,并協調相關企業做好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配送關系建立及三方協議的簽訂工作。相關醫療機構要認真做好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后接續采購配送關系的勾選確認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中選企業指定的配送企業進行入院配送其供應清單產品,不得設置任何條件增加中選耗材生產(經營)企業負擔,確保按時完成配送關系的建立和三方協議的簽訂,確保中選企業產品正常使用。
西藏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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