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于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改革的要求,從精簡環節、縮短時限、流程再造等方向入手,上海市藥事所對申報醫療器械醫保編碼系統進行了改造,并于2019年9月20日正式上線。為進一步推進申報醫療器械醫保編碼新系統的使用及產品基礎信息填報工作的開展,解決企業在操作過程中的問題和困難,現將有關事項提示如下:
1、相關企業填報產品基礎信息時上傳的所有附件,必須正面放置、字跡清晰。
2、相關企業填報《醫療機構采購意向書》時,需寫明本次申報產品的所有規格型號、聯系人、聯系電話、落款日期并加蓋醫療機構公章。
3、加蓋企業印章的技術說明不是產品說明書,應是企業書面歸納的技術說明,包含但可不限于以下內容:產品名稱、產品注冊證號、生產廠家、結構及組成、適用范圍、使用方法、產品特點等。
4、醫療器械醫保編碼的申報范圍應屬于可單獨收費范圍或項目收費除外內容中明確的醫療器械,體外試劑等不屬于四級目錄的醫療器械請勿填報產品基礎信息。
5、相關企業填報產品基礎信息時,同一產品的不同規格如功能、價格等相同,請維護在同一條規格明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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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