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療機構、醫用器械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我省有關政策和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規定,為方便醫療機構采購掛網器械,經研究,現將部分器械生產、經營企業提交的變更信息進行公示。如有異議請于公示期內申(投)訴,器械相關企業進入“河北省耗材集中采購平臺申報系統--申投訴管理--發起申投訴”,勾選“總代變更”服務事項,選擇涉及產品,按證明材料要求上傳相應資質,點擊“保存并提交”。公示無異議后將在省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平臺上變更相關信息,信息變更后原企業的一切責任和義務由現企業承擔。具體公示信息見附件。
公示時間:2022年4月29日至5月6日
受理時間:2022年4月29日至5月6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節假日除外)
電? 話:0311-66906539
河北省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