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公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各有關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生產、經營企業:
依據《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采購和使用工作的實施方案》(遼醫保發(2020)?4號)的相關規定,現將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集中采購清單(第一批)面向社會公布并執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結果
經過相關生產企業自行申報、核實比對,確定4個企業的5個產品作為遼寧省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集中采購第一批掛網采購結果(詳見附件1)。
二、執行時間
自即日起全省各公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同步執行第一批掛網采購結果。相關掛網采購檢測試劑企業供貨聯系方式見附件2。
三、執行范圍
全省各相關公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
四、及時報送配送企業信息
掛網采購試劑可由生產企業直接配送,或按照每個市級配送單元委托不超過1家配送企業配送的原則,自主選擇有配送能力、信譽度好的配送企業配送。相關生產企業在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自主建立、變更配送關系。
5月25日前,各掛網采購企業需將配送企業聯系信息報備表紙質版(加蓋單位公章)(詳見附件3)掃描為PDF版,連同電子版一并發到指定郵箱。供貨生產企業直接配送的也須報送,以便與各有關單位和機構進行及時溝通。
五、相關工作要求
(一)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是全省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集中采購的唯一采購、交易平臺,所有相關公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第三方檢測機構應當通過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平臺采購相關檢測試劑,只能采購和使用掛網采購產品,不得設置任何條件增加相關生產(經營)企業負擔,確保正常進院和使用,且不得組織二次議價。
(二)落實生產企業的供應、配送主體責任。相關生產企業必須保證配送覆蓋全部采購公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第三方檢測機構并及時、保質、足量供應。
(三)新型冠狀病毒相關檢測試劑集中采購實行屬地監測、分級管理,相關公立醫療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第三方檢測機構試劑的采購、配送、使用和結算的監測和管理統一由市級醫療保障、衛生健康部門分別負責,及時解決采購、配送中出現的問題。
遼寧省醫療保障局聯系電話:?(024)?23447076
電子郵箱:?lnjgzc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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