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在中選結果產生后,各省份需組織本地區醫療機構確定各中選產品的協議采購量。為確保中選產品協議采購量確定工作順利進行,現將相關事宜安排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參加單位范圍
詳見附件。
二、確定協議采購量的途徑
登錄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https://hc.tjmpc.cn:10128),在“協議采購量確認”欄目完成相關操作。
三、時間安排
2020年11月9日起,各醫療機構登錄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在“協議采購量管理-協議采購量確認”頁面下載培訓材料,進行網上培訓。
醫療機構確定協議采購量的系統開放時間:2020年11月9日-11月16日。
四、中選產品協議采購量確定原則
(一)醫療機構報送需求的產品若在中選范圍,對應意向采購量全部計入該中選產品的協議采購量。
(二)醫療機構報送需求的產品若未在中選范圍,所有未中選產品對應的意向采購量合計后作為待分配量,依照如下順序分配。首先分配給第一名中選產品,分配量不少于待分配總量的10%;其余待分配量由醫療機構按以下規則自主決定,可分配給本醫療機構報送過需求的中選產品,或比本醫療機構報送過需求的最低價中選產品價格更低的中選產品,或排名為前5名的中選產品。
(三)如醫療機構報送需求的產品全部未在中選范圍,報送的意向采購量作為待分配量由醫療機構自主分配給排名為前五名的中選產品,其中第一名中選產品的分配量不少于待分配總量的10%,其余位次中選產品的分配量由醫療機構自主決定。
(四)醫療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選擇并確認各產品協議采購量的,系統將自動將其填報過需求但未中選產品的意向采購量分配給第一名中選產品。
五、工作要求
各醫療機構要深刻認識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工作的重要意義,精心組織實施協議采購量的確定工作。要落實醫療機構按規則自主選擇余量的要求,協議采購產品和采購量均需醫療機構確認。各醫療機構要提前部署,指定專人負責,按統一要求,做好各自采購量確定的操作培訓工作,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完成協議采購量的確定工作。具體操作方法,請參照系統內操作手冊。
聯系電話:市藥采中心器械科:010-89152634
市藥采中心信息科:010-89152641
北京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