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藥品器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關于盡快開展內蒙古自治區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報名工作的通知》(?2018年12月6日發文)和《關于完善醫用耗材配送企業管理工作的通知》(內藥采辦字〔2017〕8號)精神,經研究,現開展呼和浩特地區公立醫院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配送企業增補報名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報名范圍體外診斷試劑及第五批(結構心臟病類、吻合器類、人體器官組織類、疝氣修補類和外周血管介入類)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掛網產品擬在呼和浩特地區配送的企業。
二、報名條件
擬申請配送呼和浩特地區各級醫療機構醫用耗材產品的企業,應具備《關于印發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規范(試行)的通知》(衛規財發【2012】86號)、《內蒙古自治區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管理辦法》(內衛計藥政發【2014】160號)等文件規定的相關要求。同時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企業法人營業執照》、《醫療器械經營(生產)許可證》等合法有效資質證書;
(三)按照國家對醫療器械管理的相關規定,本次參與體外診斷試劑及第五批(結構心臟病類、吻合器類、人體器官組織類、疝氣修補類和外周血管介入類)醫用耗材陽光采購配送的經營企業須具有相應醫療器械的配送資質;
(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五)管理體系完善、經營行為規范;
(六)參加集中采購活動前兩年內,在生產或經營活動中沒有不良記錄;
(七)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八)具有及時供貨、售后服務和技術支持能力;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方式
由申報企業授權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并攜帶“附件”所有材料,到呼和浩特市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藥政科報名,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
四、配送方式
鼓勵有條件的生產企業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條件的醫用耗材經營企業進行配送。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報名時間:2018年12月10—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名視為自動放棄。
報名地點:呼和浩特市海拉爾西路(金海五金機電城)E座1004室。
聯??系??人:賈介華
聯系電話:0471—4608231
2018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