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公共資源藥采函〔2024〕340號
各相關企業:
根據河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部分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醫用耗材接續帶量采購的公告(一)》有關要求,我中心已于申報期結束后完成對企業資質及申報產品的審核工作。對于因信息填報錯誤、相關材料缺失等原因審核不通過的企業資質及產品,根據省醫保局《關于部分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醫用耗材接續帶量采購企業維護信息情況的回函》,擬開展再次維護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及產品范圍
按照《關于部分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醫用耗材接續帶量采購的公告(一)》有關要求,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18日期間申報審核不通過的企業及產品。
二、維護方式及時間安排
???(一)維護方式。請相關企業登錄河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耗材招標”—“帶量招標采購”—“部分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醫用耗材接續帶量”,按文件要求維護企業及產品信息。
????(二)時間安排: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0日
????三、相關要求
有關企業要誠實守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再次維護工作,如果填報價格信息時存在虛報、瞞報等行為,將按照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