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醫保局,省級公立醫療機構,有關企業:
? 為做好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和運動醫學類、以及省際聯盟彈簧圈類、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類和血液透析類等5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在我省落地執行工作,根據采購文件要求及工作安排,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一、品種范圍
? 1.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和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附件1、2)。
? 2.京津冀“3+N”聯盟彈簧圈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中選結果(附件3)。
? 3.省際聯盟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附件4)。
? 4.省際聯盟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附件5)。
? 二、采購主體
? 全省參加人工晶體類和運動醫學類、彈簧圈類、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類、以及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的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其他醫療機構自愿參加。(以下統稱“醫療機構”)
? 三、執行時間和采購周期
? (一)執行時間:自2024年6月30日起執行。
? (二)采購周期:采購周期內,每年簽訂采購協議。
? 1.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2年。
? 2.彈簧圈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1年,到期后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采購期限。
? 3.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3年。
? 4.血液透析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1年,到期后可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延長采購期限,延長采購期限原則上為12個月,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在采購文件發布前已有協議,且同產品價格低于中選價格的,仍可繼續執行原協議。
? 四、協議采購量
? 協議采購量為醫療機構在各報量系統確定的協議采購量,具體數據導入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相關采購專區。
? 五、相關工作要求
? (一)落實中選產品采購任務。中選產品在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相關的采購專區掛網,醫療機構、生產企業、配送企業網上簽訂采購協議。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品進院渠道,不得向中選企業、配送企業收取附加費用。要按協議及時與企業結清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優先采購使用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同時,根據臨床合理需求,可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掛網產品。
? (二)保障中選產品供應和配送。中選企業是保障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優先選擇配送能力強、覆蓋率高、信譽好的配送企業,確保配送效率和服務質量,通過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建立配送關系。中選企業、配送企業要按醫療機構需求及時配送中選產品、配套工具以及提供伴隨服務,保障臨床使用。協議期內,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應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對不按要求供貨或供應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等情況的,相關部門將按照采購文件和相關規定,采取懲戒、信用評價、退出、備選等措施,確保產品供應和使用安全。
? (三)非中選產品掛網。非中選產品按照《云南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云南省藥品和醫用耗材動態掛網方案的通知》(云醫保〔2022〕92號)要求進行申報和價格調整。按照相關采購文件要求,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彈簧圈類、冠脈血管內超聲診斷導管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周期內,中選企業的非中選產品按不高于本企業該產品類別中選價掛網的,可視為中選產品;未中選企業的產品按不高于同產品類別最高中選價掛網的,在醫療機構考核時不視為非中選產品。
? (四)加強監管監測。各級醫保部門要配合衛生健康、市場監管、藥監等部門,加強中選產品采購使用、質量安全等監測監管,對不完成協議采購量的醫療機構采取約談、通報等形式加強管理;對轄區中選產品出現短缺的,要及時核查并協調解決。執行中如遇重大問題,請及時向省醫保局報告。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