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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一次性使用靜脈留置針等九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為做好我省一次性使用腹腔鏡用穿刺器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的采購和使用工作,根據《一次性使用靜脈留置針等九類醫用耗材聯盟地區集中帶量采購文件》(SZGGZYHCDL202301)有關要求,現印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一次性使用靜脈留置針等九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4〕292號,以下簡稱通知),全省各相關醫療機構貫徹落實。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實施范圍和采購量。品種范圍是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布的一次性使用靜脈留置針等九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中選產品價格聯動結果。機構范圍是指省內已通過廣東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填報一次性使用靜脈留置針等九類醫用耗材需求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協議采購量為醫療機構在招采子系統確認的采購需求量。涉及醫療機構共2000余家,合計采購量約4.49億(個/貼/支/根)。
??(二)明確采購周期。本次一次性使用靜脈留置針等九類醫用耗材集采第二采購年自2024年11月1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日起醫療機構中選產品的采購量一并納入本年度協議量統計。
??(三)明確工作要求。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協議續簽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求相關采購平臺及時開放系統,組織采購各方續簽合同。有關醫保基金預付、貨款結算等相關要求按照《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一次性使用靜脈留置針等九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31號)執行。各地醫保部門要督促醫療機構做好合同簽訂并做好后續監管工作,確保采購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