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國保發〔2020〕34號)和《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加快落實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國保辦發〔2020〕59號)的要求,中心對截至2021年5月31日24:00時仍未提交《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的企業做出賬號注銷、產品撤網的處理。中心多次通過遼寧省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網發布提交《承諾書》的通知,由于企業對政策的理解和執行有偏差,導致部分企業未能及時提交《承諾書》。
為保障醫療機構臨床需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6月20日24:00時暫時恢復《承諾書》網上提交功能,擬恢復賬號及產品掛網采購的企業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承諾書》及未按時提交《承諾書》的情況說明(需加蓋公章及法人印章),提交后重新登錄可恢復相關采購權限。逾期仍未提交《承諾書》的企業,將注銷賬號、停止其相關產品掛網采購,并計入失信名單,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企業自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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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