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保藥品、醫用耗材生產企業、供應商: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醫療保障標準化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醫保發〔2019〕39號)、《關于貫徹執行15項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的通知》(醫保辦發〔2020〕51號)、《云南省貫徹執行15項醫療保障信息業務編碼標準的工作方案》(云醫保辦〔2020〕56號)文件要求,為按期完成云南省醫保藥品、醫用耗材編碼與國家醫保藥品、耗材編碼進行映射及云南省醫保醫用耗材數據清理相關工作,請你單位及時登錄云南省醫療保障局官網完成相關信息填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填報事項
(一)醫保醫用耗材信息填報。登錄云南省醫療保障局官網(http://ylbz.yn.gov.cn,下同),進入“政務服務”欄目,選擇“云南省醫保醫用耗材信息維護(http://ylbz.yn.gov.cn/index.php?c=category&id=50)”功能,填報本單位以下醫保醫用耗材數據信息:
1.填寫本生產企業生產的耗材在國家醫療保障局申請備案的國家醫保耗材標準編碼。國家醫保耗材標準編碼可登錄國家醫保局網站(http://code.nhsa.gov.cn:8000/toMessageListNew.html)“數據查詢”欄目查詢;
2.填寫耗材注冊證號;
3.填寫本生產企業生產醫保醫用耗材在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云南省高值醫用耗材交易系統V3.0)上的商品編號(每個商品編號單獨填報,不可多個商品編號合并填在一起)。
(一)登錄云南省醫療保障局官網,進入“政務服務”欄目,選擇“云南省醫保醫用藥品信息維護(http://ylbz.yn.gov.cn/index.php?c=category&id=49)”功能,填報本單位以下醫保醫用藥品數據信息:
1.填寫國家藥品批準文號(國藥準字號);
2.填寫藥品本位碼;
3.填寫本生產企業生產藥品在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云南省藥品集中采購交易系統V3.0)上的產品ID(每個產品ID單獨填報,不可多個產品ID合并填在一起)。
二、完成時限
各醫保藥品、耗材生產企業、供應商務必于2021年2月20日前完成以上信息的填報工作。
三、相關要求
按期完成相關信息維護填報工作,將直接關系到醫保后期藥品、醫用耗材的報銷結算,請各有關單位高度重視,按期完成。如不按要求完成,出現問題由企業自行承擔。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