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藥品耗材集中采購和使用改革決策部署,推進高值醫用耗材治理,根據《浙江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執行部分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的公告》(公告(2024)7號),現就執行國家組織和省際聯盟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和使用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機構范圍
參加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京津冀“3+N”聯盟彈簧圈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的醫療機構。
(二)產品范圍
1.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中選產品。
2.京津冀“3+N”聯盟彈簧圈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產品。
以上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詳見附件1。
二、執行時間
2024年11月1日。
三、采購周期
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周期為3年,京津冀“3+N”聯盟彈簧圈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周期為1年,采購協議均一年一簽。
四、工作內容
(一)產品掛網
1.中選產品掛網
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中選系統按照系統中選價格在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掛網,京津冀“3+N”聯盟彈簧圈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按照27位國家醫保醫用耗材代碼的中選價格掛網,企業均無需另行申報。
2.非中選產品(除系統產品)掛網
非中選產品(除系統產品)按不高于該產品全國最低銷售價格在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掛網。
非中選產品(除系統產品)及限價申報路徑為“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https://zhyb.ybj.zj.gov.cn/#/Index)”-“耗材招標管理”-“資質庫管理”-“耗材產品管理”。未在平臺掛網的產品在“我的耗材產品”-“新增耗材產品”處申報;已在平臺掛網的自行采購產品在“已掛網產品申報”處申報;已撤廢產品在“撤廢產品申請掛網”處申報。可申報非中選產品(除系統產品)的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碼段范圍及申報流程詳見附件2。
(二)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非中選產品限價申報
1.人工關節系統產品
按部件申報系統交易限價,中選系統部件按該部件的中選價格掛網,非中選系統部件按不高于該部件全國最低價掛網。系統總價不高于各部件之和,且不高于該系統全國最低價。
按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單位所在省(區、市)《關于推送天津市國家組織第四批、關節接續帶量采購非中選產品掛網價格高線的通知》,設定交易參考價(詳見附件3),對超出交易參考價的系統,掛網時予以一定限制,引導相關企業逐步將價格調整至合理水平。
(1)非中選系統各部件均由中選系統不同部件組成,由企業申報該系統各部件的全國最低價,應使系統交易限價不高于各部件之和及該企業同類別中選系統價格,且髖關節非中選系統總價不高于該企業中選系統最高價。
半髖系統、單髁系統所有部件均為中選部件的,由企業申報該系統各部件的全國最低價,應使系統交易限價不高于各部件之和,且不高于該系統全國最低價。
(2)非中選系統、半髖系統、單髁系統部分或全部為非中選部件的,由企業申報非中選部件的全國最低價,則系統交易限價不高于各部件之和,且不高于該系統全國最低價。
相關企業登錄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https://zhyb.ybj.zj.gov.cn/#/Index),在“耗材招標管理”-“資質庫管理”-“耗材產品管理”-“限價申報”處進行產品報價,具體操作請見件系統內幫助文檔。
本次限價系統產品目錄版本截止到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協議期滿接續采購供應清單(20240724版)。
2.翻修部件和關節配件
(1)為中選部件的,則交易限價不高于其中選價格。
(2)除中選部件以外的,由企業申報該部件的全國最低價作為最高交易限價。
(3)申報路徑同非中選產品(除系統產品),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與代碼碼段范圍及申報流程詳見附件2。
(三)產品采購
本次執行產品范圍內全部中選產品和非中選產品均應通過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做好網上采購工作。
(四)平臺原掛網產品梳理
本次執行產品范圍的原掛網產品將于結果執行之日撤銷(具體涉及產品清單詳見附件3、4)。相關產品如需申請非中選產品掛網的,可按照非中選產品掛網要求操作。
(五)購銷協議簽訂
各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須通過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簽訂本次集中帶量采購購銷協議,按中選價格優先采購中選產品,不得另行訂立背離供貨協議條款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
協議期內,醫療機構若提前完成當期約定采購量,中選企業繼續按照中選價格供應,直至協議期滿。
醫療機構簽訂路徑為“耗材交易管理”-“帶量采購管理”-“合同管理”。
企業簽訂路徑為“耗材交易結算”-“合同簽訂”。
(六)配送關系調整
配送關系按照骨科集中采購(關節)、周圍血管介入類配送關系數量管理,如相關企業需調整該類別配送關系,可在規定時間內在浙江醫保公共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中操作配送關系變更(具體操作詳見附件5),此次變更不占用一年一次的配送變更。無需調整配送關系的企業,無需操作。
五、時間要求
(一)非中選產品(除系統產品)日常可申報。
(二)非中選系統限價申報:2024年10月17日9:00-10月25日17:00。
(三)購銷協議簽訂:2024年11月1日9:00-11月18日17:00。
(四)配送關系變更:2024年11月1日9:00-11月18日17:00。
六、其他事項
(一)各市、縣(市、區)醫療保障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領導,高度重視本次集中帶量采購落實工作,并指定專人負責。要做好相關醫療機構指導工作,確保在規定時間內按統一要求高質量完成協議簽訂工作。
(二)未取得國家醫保醫用耗材編碼的產品暫不接受申報。
(三)對于未能按時在系統內申報和申報交易限價不符合要求的非中選系統視為自動放棄掛網資格。
(四)平臺內原國家組織人工關節集中帶量采購中選和非中選產品(含系統和可單采部件,具體涉及產品清單詳見附件3、4)將于2024年11月1日全部撤網,如有本次限價申報目錄外新增系統需掛網采購的,請申報企業先去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申報后,由聯采辦統一下發系統目錄后再申請掛網。
聯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區鳳起路100號之俊大廈西側裙樓(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三樓服務大廳醫用耗材采購科)。
聯系電話:醫用耗材采購科,0571-12393。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