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社會事業局,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及電力、鐵路分中心,省本級定點醫療機構:
根據《關于做好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編碼日常維護管理工作的通知》(閩人社文〔2013〕373號)要求,現將納入我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的醫保醫用耗材新編碼(第四批),以及部分醫保醫用耗材新編碼信息變更表印發給你們,作為審核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支付的依據。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本批醫保醫用耗材新編碼從2015年6月1日起執行。各地在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向省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和我廳醫療保險處反映。
二、屬于申報新編碼除外內容范圍,但未申請新編碼的醫用耗材,以及已發布新編碼,相關信息有變更的醫用耗材,應按照閩人社文〔2013〕373號要求進行申報。
三、附件下載和查詢地址: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各定點醫療機構可至FTP://172.16.1.151醫用耗材新編碼(第四批)信息目錄(用戶名:yy,密碼yy)下載;各有關醫用耗材生產經營單位可登陸福建省人社廳網站(http://www.fjlss.gov.cn/)-專業子網-醫療保險網-醫用耗材申報-醫用耗材審核公示頁面查詢。
附件:1.福建省醫療保險醫用耗材新編碼(第四批)
2.醫用耗材新編碼注冊證更換信息表
3.醫用耗材新編碼產品信息變更表
4.醫用耗材新編碼生產企業信息變更表
5.非醫保醫用耗材新編碼(第四批)
6.需刪除耗材編碼表
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5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