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政策原文: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補充通知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為做好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采中選結果在我省的落地實施工作,2024年4月29日印發了《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14號)。由于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辦公室對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協議采購量相關數據進行了更新,部分產品價格及醫療機構協議量數據發生變更,現印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國家組織人工晶體類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補充通知》(粵醫保函〔2024〕121號,以下簡稱《補充通知》),對粵醫保發〔2024〕14號文進行相應的補充及修訂。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更新相關采購數據。本次集采人工晶體類醫用耗材涉及我省醫療機構共363家,合計采購量約33.8萬個(毫升);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涉及我省醫療機構共437家,合計采購量約13.8萬個(根、cm3)。
??(二)修訂部分中選產品價格。對人工晶體及運動醫學類醫用耗材醫療機構協議采購量表中的申報價格進行了調整,與中選產品供應清單中相應產品價格為完全對應關系,具體價格詳見《補充通知》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