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口腔種植醫療服務收費和耗材價格專項治理的通知》(醫保發〔2022〕27號)、《關于做好口腔種植體價格專項治理落地執行工作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3〕39號)等文件要求,依據《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文件(LM-OI-2022-1)》有關條款,現就做好口腔種植體系統集中帶量采購(以下簡稱種植體系統集采)中選結果落地執行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主體
我省參與報量的醫療機構。鼓勵未報量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省際聯盟口腔種植體系統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以下簡稱“中選產品”)。
二、采購品種和協議采購量
(一)采購品種。省際聯盟聯合采購辦公室公布的中選產品(詳見附件)。
(二)協議采購量。首年協議采購量為醫療機構在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確認的采購量。
三、采購周期
自2023年4月20日起執行口腔種植體系統集采中選結果,采購周期為3年。在采購周期內,每年續簽一次采購協議。
四、主要任務
(一)執行帶量采購結果。醫療機構原則上應組套采購中選的種植體和修復基臺,因臨床需要按部件單獨采購的,可按部件采購。配件包按實際需要決定是否使用,如需使用,按中選產品系統內該部件的中選價格采購。采購協議量完成情況,將以同一產品系統的種植體和修復基臺(比例為1:1)實際采購完成的套數進行統計,配件包不計入協議采購量。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醫療機構應優先選用中選產品系統。
(二)規范醫療機構采購和使用行為。醫療機構在使用本次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系統時,可在同一中選產品系統內根據臨床需要選擇不同規格、型號的部件組套使用。醫療機構使用非專用的動力工具費用、配套工具產生的清洗消毒等相關費用,按規定由醫療機構承擔。
(三)保障供應配送。生產企業是產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執行質量和供應入圍標準,堅決防范因價格下降而降低產品質量的行為。生產企業、配送企業要按醫療機構需求及時配送中選產品、提供手術專用工具和伴隨服務,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生產企業應確保在采購周期內滿足醫療機構需求,并按照合同進行應急儲備、庫存和產能保障,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保障供應問題造成采購協議無法正常履行的,生產企業、配送企業應承擔相應責任并被視為失信行為。
(四)加強監測考核。各市(州)醫保局要加強集采工作精細化管理水平,按照“每月監測、年度考核”的要求,定期監測醫療機構執行協議采購量進度等情況,確保完成采購周期內合同用量;要做好日常供應和配送監測,實時關注供需變化,及時研判短缺風險。
五、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醫保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強化組織領導,推動政策落實,確保工作順利進行,將執行中選結果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建議及時反饋至上級部門。
(二)加強宣傳工作。各級醫保部門要加強宣傳引導,及時回應關切,合理引導預期,努力營造改革的良好氛圍。
(三)壓實主體責任。各單位要強化責任意識,落實責任分工,層層傳導壓力,確保結果平穩落地。
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1.口腔種植體系統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
? ? ? ? ?2.業務操作手冊
貴州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