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醫保分局,市醫保中心,各相關醫療機構:
??根據《轉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一次性使用腹腔鏡用穿刺器等三類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汕醫保〔2023〕77號)相關要求,為確保京津冀“3+N”聯盟冠脈導引導絲、冠脈導引導管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首年協議期滿后平穩有序銜接第二采購年協議期,現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京津冀“3+N”聯盟冠脈導引導絲、冠脈導引導管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第二采購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4〕96號)轉發給你們,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各區(縣)醫保分局組織轄區內醫療機構做好京津冀“3+N”聯盟冠脈導引導絲、冠脈導引導管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第二采購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督促醫療機構做好合同簽訂并做好后續監管工作,確保醫療機構在采購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
??二、京津冀“3+N”聯盟冠脈導引導絲、冠脈導引導管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第二采購年自2024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請相關醫療機構在執行日前做好有關品種的備貨和銜接工作。
??三、已填報第二采購年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要及時簽訂采購合同,嚴格執行醫用耗材網上采購,優先使用中選產品,并在采購周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詳見省局文件附件1、2)。中選產品價格執行聯動價格(詳見省局文件附件3、4)。
??四、按《關于進一步完善國家、省組織藥品耗材集中采購中選產品預付醫保基金方式的通知》(汕醫保〔2022〕101號)要求,市醫保中心已于2024年1月將2024年度國家(省)集采預付醫保基金撥付到位,醫療機構應按要求及時與企業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五、執行期間如遇問題,請及時向屬地醫保部門反饋。
??附件:《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京津冀“3+N”聯盟冠脈導引導絲、冠脈導引導管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第二采購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4〕96號)
http://hsa.gd.gov.cn/zwdt/snkb/content/post_4420394.html
汕頭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