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醫療保障局,省屬公立醫療機構:
為推進全省高值醫用耗材招采制度改革,完善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機制,根據省醫保局《關于推進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的實施意見(試行)》(蘇醫保發﹝2019﹞55號),特制定《江蘇省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高值醫用耗材組團聯盟集中采購方案》,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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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4日????????
江蘇省公立醫療機構部分高值醫用耗材
組團聯盟集中采購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基本思路。按照“政府組織、聯盟采購、平臺操作、結果共享”的方式,由省內部分三級公立醫療機構組成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聯盟,代表聯盟成員單位開展組團聯盟集中采購。
(二)基本原則。一是保障質量和供應;二是堅持依法合規、公平競爭;三是堅持市場機制和政府作用相結合,實行聯盟采購、以量換價。
二、采購品種及方式
(一)采購品種:血管介入類等高值醫用耗材品種。
(二)參加企業:涉及此次采購品種的、2014年以來江蘇省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含備案采購)省級入圍的生產企業均須參加(進口醫用耗材全國總代理視為生產企業,2018年以來省平臺無采購量的除外)。
(三)采購方式:根據確定的采購品種及其在全省公立醫療機構用量,組織省內部分醫療機構組團聯盟集中采購,確定中選生產企業的品種和價格。采購周期為1年,2019年10月執行采購結果。
三、具體措施
(一)聯盟采購,以量換價。按省陽光采購聯盟部分成員單位年度(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所選品種總采購量的70%估算采購總量,進行聯盟采購、量價掛鉤、以量換價。聯盟各成員單位應優先使用,確保完成合同用量。
(二)招采合一,保證質量。建立對中選品種生產、流通、使用的全鏈條質量監管機制。參加企業均須作出產品質量承諾。
(三)強化監督,保障供應。中選品種生產企業自行配送或選定信譽度好的經營企業進行配送,建立應急儲備、庫存和停產報告等制度。參加企業均須作出產品供應承諾。
(四)醫保協同,促進使用。探索建立采購聯盟確定中選品種的全省協同的醫保支付政策;醫保基金在總額預算基礎上,按不低于中選品種采購總金額的30%提前預付給醫療機構。對于采購聯盟確定的價格,各成員單位不得再組織議價。
(五)保證回款,降低成本。公立醫療機構作為貨款結算第一責任人,應按合同約定與生產企業結算貨款,時間不得超過30天。
四、加強監管
(一)壓實主體責任。此次聯盟采購由省醫保局指導,省陽光采購聯盟辦公室負責實施,南京市醫保局承擔具體工作。公立醫療機構作為醫用耗材采購使用責任主體,要積極上報采購信息、參與聯盟談判、簽訂采購合同、支付耗材貨款,并按合同約定履行。對執行合同不力的公立醫療機構,醫保部門進行督促,相關部門將對其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二)保障質量和供應。建立醫用耗材生產、流通、使用失信懲戒制度,發揮聯合懲戒威懾力。落實醫用耗材生產企業供應主體責任,對不能履約供貨、配送的中選企業,將視情取消中選資格,停止該企業相關品種在省平臺掛網銷售。
(三)做好政策銜接。省藥品(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形成采購工作合力。各市醫保局要做好醫保支付、結算和總額預算管理等工作,指導監督轄區內公立醫療機構采購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