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耗材生產(總代)企業:
為做好國家醫保醫用耗材分類代碼映射校驗工作,根據《關于做好本市醫用耗材統編代碼與國家編碼標準映射有關工作的通知》(滬藥事藥械[2021]2號),現就第一批上海統編代碼拆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拆分信息公布
1.第一批上海統編代碼拆分信息(共計208條)將于2021年9月2日通過“上海市醫藥采購服務與監管信息系統(醫療器械)”進行發布,9月3日生效。
2.請各相關耗材生產(總代)企業核對本企業的上海統編代碼拆分信息,若有疑義應及時向市藥事所社會服務科反饋情況。按要求及時維護拆分后新上海統編代碼的外省市價格,新代碼的所屬企業及授權關系等相關信息將由系統自動關聯,無須企業重新操作。
3.請相關醫療機構根據《上海統編代碼與國家分類代碼映射關系規范》(可從“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下載),完成本地數據匹配工作及原上海統編代碼的采購、驗收;待企業維護好新上海統編代碼外省市價格信息后,按議價管理有關規定,需重新進行議價。
二、相關工作提示
近期,市藥事所將對部分與國家分類代碼存在一對多映射關系且不在本次發布范圍的上海統編代碼的映射關系及拆分信息(包括規格型號表述等)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予以拆分并陸續發布,審核不通過的須由相關生產(總代)企業按要求修改后再次提交。請相關企業高度重視,確保映射貫標工作穩步推進。
特此通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