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醫療保障局,市醫療保障事務中心,有關醫藥企業:
現將《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實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轉發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單位要加強宣傳引導,認真貫徹落實。引導轄區內醫療機構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信用評級更優的醫藥企業作為供應配送單位。
二、我市轄區內相關醫藥企業要積極參與,及時按照文件要求落實工作,自覺履行遵守價格規則、誠信經營的義務。
附件: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實施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
(http://www.zg.gov.cn/web/sybj/dep_tzggp_p_id=cms2_WAR_CMSportlet&p_p_lifecycle=2&p_p_state=maximized&p_p_mode=view&p_p_cacheability=cacheLevelPage&_cms2_WAR_CMSportlet_fileEntryId=12884459&_cms2_WAR_CMSportlet_id=128844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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