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政辦規發〔2020〕11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實施方案》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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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寧夏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重點任務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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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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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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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號)精神,深入治理高值醫用耗材,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思想,通過優化制度、完善政策、創新方式,理順高值醫用耗材價格體系,完善高值醫用耗材全流程監督管理,凈化高值醫用耗材市場環境和醫療服務執業環境,推動形成高值醫用耗材質量可靠、流通快捷、價格合理、使用規范的治理格局,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人民群眾醫療費用負擔進一步減輕。
二、重點任務
(一)完善價格形成機制,降低高值醫用耗材虛高價格。
1.明確治理重點。加強高值醫用耗材規范化管理,根據國家明確的治理范圍,將單價和資源消耗占比相對較高的高值醫用耗材作為重點治理對象,并研究發布我區重點治理清單。落實國家高值醫用耗材分類與編碼要求,逐步實施高值醫用耗材注冊、采購、使用等環節規范編碼銜接應用。
2.強化監督管理。加快推進寧夏醫藥“招采合一”平臺整合共享升級建設。實現寧夏醫藥采購平臺和醫保支付平臺的互聯互通。運用信息化監管手段,建立高值醫用耗材價格監測和集中采購管理平臺,加強統計分析,對高值醫用耗材質量、價格、采購、使用等各環節進行監管。落實部門監管職責,建立相關部門高值醫用耗材信息共享和聯動管理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壓實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落地。
3.實行高值醫用耗材目錄管理。參照國家醫保局統一制定醫保藥品目錄管理模式,嚴格落實國家統一醫保耗材目錄有關要求,對高值醫用耗材實行目錄管理。
4.完善分類集中采購辦法。公立醫療機構采購高值醫用耗材須在采購平臺上公開交易、陽光采購。從2020年起,對臨床用量較大、采購金額較高、臨床使用較成熟、多家企業生產的高值醫用耗材,逐步推行以帶量采購為基礎的分類集中采購方式,積極參與省際聯盟帶量采購,鼓勵醫聯體、醫共體或公立醫療機構與生產企業進行議價談判或帶量談判采購。對已通過醫保準入并明確醫保支付標準、價格相對穩定的高值醫用耗材,實行直接掛網采購。將醫療機構采購高值醫用耗材情況納入日常監管體系,與醫保支付掛鉤。
5.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全面取消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加成,實現全部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零差率”銷售。公立醫療機構因取消醫用耗材加成而減少的合理收入,主要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財政適當補助、做好同醫保支付銜接等方式妥善解決。公立醫療機構要通過分類集中采購、加強成本核算、規范合理使用等方式降低成本,實現良性平穩運行。
6.落實醫保支付政策。嚴格落實國家醫保支付政策,科學制定符合我區實際的高值醫用耗材醫保支付標準,并動態調整;對類別相同、功能相近的高值醫用耗材,探索制定統一的醫保支付標準。已通過醫保準入談判的,按談判價格確定醫保支付標準。醫?;鸷突颊甙瘁t保支付標準分別支付高值醫用耗材費用,引導醫療機構主動降低采購價格。
????(二)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嚴控高值醫用耗材不合理使用。
7.嚴格落實醫療衛生行業監管職責。完善重點科室、重點病種的臨床診療規范和指南,加強臨床路徑管理,提高臨床診療規范化水平。加強涉及高值醫用耗材的手術管理,規范臨床技術應用。將高值醫用耗材規范使用納入醫務人員規范化培訓、??漆t師培訓、醫師定期考試和繼續教育內容,嚴格按產品說明書、技術操作規范等要求使用。探索推進醫療機構相關從業人員職業體系和專業化隊伍建設。將高值醫用耗材臨床應用情況納入全區公立醫療機構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加大醫療質量抽查力度,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治理行動,依法查處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臨床違規使用行為,建立完善相關信用評價體系。
8.嚴格落實醫療機構管理責任。強化醫療機構自我管理,建立高值醫用耗材院內準入遴選機制,嚴禁科室自行采購。明確高值醫用耗材管理科室,崗位責任落實到人。完善高值醫用耗材使用院內點評機制和異常使用預警機制,開展對醫務人員單一品牌高值醫用耗材使用、單臺手術高值醫用耗材用量情況監測分析,對出現異常使用情況的要及時約談相關醫務人員,監測分析結果與科室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評先評優等掛鉤。
9.加強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服務行為管理。完善基本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管理,將國家高值醫用耗材管理有關考核指標,納入協議文本,對違反協議情況通過約談、警示、通報批評、責令限期整改以及暫?;蚪獬齾f議等方式進行處理。完善醫保智能審核信息系統,加強高值醫用耗材大數據分析,對高值醫用耗材使用頻次高和費用大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進行重點監控、重點稽核、定期通報并向社會公開。建立定點醫療機構、醫務人員“黑名單”制度,完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信用評價體系。
????(三)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嚴肅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10.完善質量管理。落實國家醫療器械唯一標識系統規則,強化源頭賦碼,推進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和使用環節管理中應用醫療器械唯一標識(UDI),實現從源頭生產到臨床使用全鏈條追溯醫療器械通查通識,加強醫療器械全生命周期監管。嚴格按照《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管理辦法》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和再評價工作。
11.強化流通管理。規范購銷合同管理,醫療機構要嚴格依據合同及時回款。探索通過“兩票制”等方式減少高值醫用耗材流通環節,推動購銷行為公開透明。加強對市場流通環節高值醫用耗材的監督抽檢,推進高值醫用耗材相關企業及其從業人員信用承諾,建立完善相關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制度,將其信用承諾、誠信經營、執業情況等信用信息共享至自治區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并及時向社會公示,加強對失信行為的記錄和預警,強化履約管理。
12.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充分發揮公立醫療機構黨組織的領導作用,嚴格落實“一崗雙責”,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公立醫療機構黨組織要將預防和懲治高值醫用耗材采購使用中的腐敗問題作為全面從嚴治黨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高風險科室、崗位及人員監督管理制度。公立醫療機構紀檢監察機構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加強對黨員干部和醫務人員嚴格遵守黨紀國法情況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高值醫用耗材采購使用等環節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3.加大違紀違法行為查處力度。持續開展糾正醫藥購銷領域不正之風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多部門聯合懲戒機制,嚴厲打擊商業賄賂、壟斷和不正當競爭、偽造和虛開發票、企業變相捐贈等行為。嚴肅查處高值醫用耗材領域涉嫌貪污賄賂、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加強刑事和行政無縫對接,需要追究刑事責任和應由司法機關管轄的案件,堅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加大涉及高值醫用耗材典型案例通報力度,形成震懾。
(四)完善配套政策,促進行業健康發展。
14.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切實履行政府辦醫主體責任,落實對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公立醫療機構基本建設、設備購置、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的經費保障,以及對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及政策性虧損補貼等的投入政策,確保公立醫療機構良性運行。
15.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以及騰空間、調結構、保銜接的路徑,利用取消醫用耗材加成騰出的空間,在總體不増加群眾負擔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醫療服務結構,優先調整醫用耗材使用量大的手術、治療類項目價格,重點提高體現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適當降低大型設備檢査和檢驗項目價格,做好醫保與價格政策的銜接配合。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逐步理順比價關系,促進提高醫療服務收入在醫療總收入中的比例,為理順高值醫用耗材價格創造有利條件。
16.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支持和推進市級統籌開展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加快推進按病種付費、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等支付方式改革,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促進醫療機構將高值醫用耗材使用內化為運行成本,主動控制高值醫用耗材使用。堅持控制醫療費用與規范醫療服務質量并重,結合臨床路徑管理,合理制訂按病種付費方案,擴大按病種付費的覆蓋范圍。
17.加快建立符合行業特點的薪酬制度。落實“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要求,結合當地經濟發展、財政狀況和公立醫院工作量、服務質量、公益目標完成情況、成本控制、考核結果等實際,探索建立與公立醫院收入總量相適應,能夠體現醫務人員知識、技術、勞務、管理等價值的績效考核辦法和薪酬分配制度,充分調動醫務人員參與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的積極性。
三、組織保障
(一)強化組織領導。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一項重點任務,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群眾期望值高,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嚴格落實責任,堅持問題導向,分類施策,疏堵并舉,確保改革平穩有序推進。
(二)明確責任分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增強改革定力,明確責任分工,密切協同配合,確保治理高值醫用耗材各項改革措施落地生效。重點圍繞分類集中采購、強化流通管理、規范公立醫療機構服務等方面,探索有效做法和模式,及時總結經驗,更好地推進工作。
(三)加強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及時準確解讀政策,加強宣傳引導,認真、耐心、及時地回應社會關切,合理引導社會預期,努力營造改革的良好氛圍。
本方案自2020年6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