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藥采發〔2018〕39號
各醫用耗材生產經營企業,醫療衛生機構:
根據《關于開展包頭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陽光采購補充配送企業報備的通知》(包藥采辦發[2018]13號)的有關規定,對2018年7月19、20日期間,申請參與我市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陽光采購補充備案的配送企業,進行了相關材料的備案核驗。現將核驗結果予以公示,并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內容
包頭市醫用耗材陽光采購補充配送企業核驗結果表(見附件)。
二、公示時間
2018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
三、其他事宜
若對包頭市醫用耗材陽光采購補充配送企業核驗結果有異議的,請各企業、醫療機構和個人通過來訪、來函、電話等形式反映情況和問題。
受理時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受理部門:包頭市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集中
采購服務管理中心 ? 0472-2173024
紀律投訴:包頭市衛計委機關紀委 0472-2529961
包頭市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
網上集中采購服務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