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單位:
根據《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1〕31號)及《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文件(GH-HD2020-1)》有關要求,為確保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首年協議期滿后平穩有序銜接第二年協議期,各相關醫療機構已完成第二年采購協議需求量填報,按照工作流程,現將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具體安排通知如下:
一、協議簽訂主體
(一)醫療機構。填報第二年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
(二)中選企業。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企業。
(三)配送企業。由中選企業自主選擇的中選產品配送企業。
二、協議簽訂產品及價格
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產品為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價格執行中選價格。
三、協議簽訂量
第二年協議采購量為供需雙方確定的采購主體填報的第二年采購需求量。
四、協議簽訂方式
嚴格落實中選企業自主選擇配送企業的要求,如中選企業新選擇或變更配送企業,中選企業選擇的配送企業登錄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https://hc.tjmpc.cn:10128),按照系統內操作說明,完成中選產品配送關系確認。
協議簽訂主體通過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簽訂購銷三方協議。協議要明確品種、數量、價格、供貨時限、付款程序和時間、履約方式、違約責任等。采購主體應按本市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有關要求,嚴格執行線上采購。
通過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簽訂協議時,可參照系統內操作手冊,使用原有用戶名密碼信息,登錄“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完成協議簽訂工作。新增或無法沿用原有賬號信息的,由市藥事所增加后導入或重置密碼(參照系統內操作手冊)。
五、時間安排
第二年協議期自2022年1月20日開始執行,請各相關單位于執行前完成三方協議的簽訂。采購周期內,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