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醫用耗材申報企業:
根據《關于做好近期藥械產品分類采購申報相關工作的補充通知》(川藥招〔2021〕112號)要求,在企業自查自糾過程中,省藥采平臺信息系統對企業申報的產品進行智能校驗,發現部分產品未映射匹配原四川藥械采購監管平臺(簡稱:老平臺)已掛網產品信息,按照申報規范要求為原陽光掛網產品必須對碼映射后進行申報,請所涉企業在平臺重新維護對碼關系以及產品和報價信息(詳見附件1);部分企業填報的我省最高參考價信息高于平臺外省參考價,請所涉企業撤回后重新按要求維護報價信息(詳見附件2);部分企業未確認提交我省最高參考價信息,請所涉企業撤回后重新維護報價信息(詳見附件3)。以上附件涉及產品由系統自動撤回,請相關醫用耗材申報企業及時修正維護后在規定時間內提交。逾期未完成整改糾錯的,將視同為不規范申報,并納入重點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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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藥械招標采購服務中心??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