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醫保函〔2025〕187號
各地級以上市醫療保障局,各相關企業:
??根據有關工作部署,為做好我省血流導向密網支架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和使用工作,按照《廣東省血流導向密網支架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SZGGZYHCDL202501)相關要求,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采購主體。參加血流導向密網支架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報量的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
??(二)品種范圍。深圳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廣東省血流導向密網支架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結果(見附件1)。
??(三)協議采購量。協議采購量為醫療機構在廣東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確認的采購量(見附件2)。
??二、采購周期與執行要求
??(一)采購周期。
??血流導向密網支架類醫用耗材帶量聯動采購中選結果自2025年9月1日起執行,采購周期為2年,到期后可視實際情況延長。
??(二)執行要求。
??1.采購周期內,每年簽訂采購協議。續簽時醫療機構續簽協議采購量原則上與上一年度協議采購量相同,如需調整/新增續簽協議采購量,醫療機構應在規定時間內基于最新中選產品目錄向屬地醫保部門提交書面材料,醫保部門審核同意后予以調整或新增。
??2.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請相關采購主體提前做好品種備貨工作。
??三、主要任務
??(一)規范產品掛網,組織簽訂采購協議。各采購平臺應及時完成中選產品的信息維護和產品掛網工作,確保集采按時落地實施。掛網時使用國家最新版醫用耗材編碼,做好與省藥品和耗材采購子系統數據對接,按時上傳相關耗材采購交易情況數據;及時組織醫療機構、中選產品生產企業、中選產品生產企業確定的配送企業按中選價格簽訂采購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確保醫療機構在采購周期內按中選價格采購中選產品。
??(二)優先使用中選產品,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品進院渠道,協議期內優先使用中選產品,并根據采購協議約定,在協議期內完成本院已報量產品的協議采購量。在此基礎上,醫療機構可結合臨床使用實際,在采購平臺適量采購其他價格適宜的產品。采購周期內,中選產品的總采購數量不低于該采購品種總采購數量的70%。
??(三)落實醫保基金預付政策,確保回款。各地市繼續落實醫保基金預付政策,在醫療機構與中選企業簽訂采購協議后,醫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協議采購金額的30%預付給醫療機構。醫療機構作為結算回款第一責任人,應及時與企業結清貨款,結清貨款時間不得超過交貨驗收合格后次月底。
??(四)加強供應保障和采購使用監測。各地市要做好采購使用監測,壓實中選企業保障供應主體責任,不能良好履約的中選企業及時上報,將按照我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視情節嚴重程度予以相應處理。
??四、工作要求
??各地醫保部門要高度重視,壓實采購主體責任,做好對轄區內醫療機構中選產品采購使用情況的監測,掌握進度,督促醫療機構按時完成協議采購量;加強輿情監測和應對,合理引導,及時上報存在問題,確保集采工作平穩有序推進。
??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2025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