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定點醫藥機構,藥品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為深入踐行“浦江經驗”,更好地服務發展、服務民生,省醫保局建立醫藥價格招采及醫藥服務管理業務雙月會商工作機制,搭建“醫保、醫療、醫藥”溝通交流渠道,集中解決重點事項和反映突出的問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安排
2023年7月至12月,省醫保局官網發布雙月會商通知。
二、會商地點
省醫保局(昆明市環城南路439號);將視情到有關單位開展會商工作。
三、會商業務
(一)醫藥掛網采購經辦服務(包括醫藥掛網審核、保供穩價、價格調整、信用評價等業務)。
(二)醫藥價格政策(包括醫療服務價格和醫藥價格等事項)。
(三)藥品、醫用耗材招標采購政策(包括掛網采購、集中帶量采購、信用評價等事項)。
(四)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包含DRG和DIP支付方式改革、結算等事項)。
(五)醫保目錄政策(包括國談藥品落地、雙通道處方流轉、藥品目錄制定、藥品支付標準等事項)。
(六)醫保經辦服務、協議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四、會商流程
(一)收集信息。各定點醫藥機構,藥品耗材生產、經營企業于每月1—25日將《醫藥價格招采及醫藥服務管理業務意見建議征集表》(詳見附件)發送至指定郵箱:ynsylbzj@163.com,便于省醫保局梳理相關情況,確定會商內容和具體安排。請確保填報信息真實準確,同一事項、相同問題不重復受理。
(二)會商安排。省醫保局醫藥服務處、價格招采處、省醫保中心將根據征集意見建議情況確定會商內容、時間和參加單位。提前在省醫保局官方網站發布會商工作通知,明確具體安排(包括時間、業務類型、會商單位和重點會商事項等),每次會商接待單位原則上不超過10個,每家單位不超過2人。對經過會商能夠解決的問題,即時回應解決;對不能馬上解決的事項,省醫保局將形成問題清單,明確責任部門跟蹤辦理,確保問題真解決,工作有著落。參加單位必須遵守會商工作秩序,尊重組織人員的管理和安排。
(三)其他事項。省醫保局已開通云南省醫保服務網廳,本著“能線上不線下”的原則,請各定點醫藥機構,藥品耗材生產、經營企業優先選擇通過云南省醫保服務網廳https://ggfw.ynylbz.cn或相關業務電話咨詢辦理,價格招采處電話:0871—63886059;醫藥服務處電話:0871—63886038;省醫保中心電話:0871—63886110。
云南省醫療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