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吉林省醫療機構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采購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吉衛聯發〔2016〕36號)和吉林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議紀要》(吉藥采辦發〔2020〕6號)的文件要求,為加快推進我省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采購,有效保障我省醫療機構醫用耗材使用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現就血管介入等十三大類高值醫用耗材開展增補工作,相關事宜具體通知如下:
一、增補范圍
血管介入類(含冠脈介入/結構性心臟病用/周圍血管介入/通用介入/神經介入)、電生理類、起搏器類、體外循環及血液凈化類、眼科用、口腔科用、非血管介入類、骨科植入類、神經外科、人工器官、吻合器、止血防粘連材料和修補材料等十三大類高值醫用耗材,具體品目詳見《血管介入等十三大類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采購范圍》(附件1)。
二、增補對象及相關要求
(一)增補對象:
1、在陽光采購項目執行期內,新注冊的企業及注冊證。
2、在以往陽光采購項目中,由于各種原因未申報的企業及注冊證。
3、參加過我省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項目,審核未通過注冊證以及該注冊證包含的血管介入等十三大類產品
以上各種情況的申報要求及流程,申報企業可下載《血管介入等十三大類高值醫用耗材網上陽光采購增補—企業端操作手冊》(以下簡稱《操作手冊》)進行查看,相關企業應嚴格按照《操作手冊》中的要求進行申報。對于已經在吉林省高值醫用耗材采購平臺掛網的注冊證增加規格型號的情況,不在本次增補范圍內。
(二)增補要求:
1、企業資質審核通過是企業產品掛網交易的前提,如企業資質審核不通過,其全部產品將不能納入陽光采購目錄。
2、產品審核結果分為注冊證、組件及code的審核結果,只有企業資質和產品資質同時審核通過的產品,方可納入陽光采購目錄。
3、本次增補成功的產品全部進入“備選庫”中,設置為“禁用”狀態。申報企業需在審核結果公布后向我中心遞交代理商同醫療機構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在審核通過后方可轉為“啟用”狀態,允許醫療機構進行采購。具體時間以我中心發布的通知為準。
三、用戶名和密碼
(一)未領取用戶名和密碼的企業
未在我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數據庫注冊的企業,應按照《操作手冊》中要求進行注冊并打印《企業賬號申請單》,然后由被授權人攜《企業賬號申請單》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詳見附件3)原件、《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許可證》副本復印件和《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加蓋企業公章),在規定時間至中心領取用戶名和密碼,領取后按照《操作手冊》中要求的流程進行申報。
(二)已領取用戶名和密碼的企業
已在我省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數據庫注冊的企業,如需補充申報產品,可繼續使用原用戶名和密碼進行申報。其中,在以往陽光采購項目申報階段企業主體審核未通過的企業,可繼續使用原用戶名和密碼重新維護企業信息并最終完成提交及送審。
四、企業申報要求及時間安排
工作順序 |
主要工作內容 |
具體要求 |
時間安排 |
1 |
發布通知 |
|
2020年6 月23日 |
2 |
企業網上報名、領取賬號和密碼 |
按照《操作手冊》中的流程注冊。 |
2020年 6月29日至2020年 7月10日(節假日除外) |
3 |
企業和產品信息注冊及維護,上傳相關文件圖片,信息提交送審 |
按照《操作手冊》中的流程進行申報。 |
2020年 6月29日至2020年 7月24日 |
4 |
參加過我省以上十三大類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項目,審核未通過產品重新申報的。 |
企業沿用原賬號密碼登錄系統,重新維護產品信息并提交送審。 |
2020年 6月29日至2020年 7月24日 |
7 |
公示企業和產品資質審核結果 |
具體時間請關注采購平臺。 |
8 |
公布增補掛網企業和產品 |
9 |
申報企業遞交代理商同醫療機構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 |
10 |
增補產品執行網上采購 |
說明:各企業應按上述時間及要求安排好申報工作。若有調整,以門戶網站公布的時間為準,請隨時關注。 |
五、企業申報價格信息要求
(一)浙江、山東、陜西、福建四省正在執行的省級中標(掛網)價,如同產品在同一省級標有多個價格的,則只需填報其中的最低價格。
(二)我省公立醫療機構的正在執行的最低采購價。
本次增補申報企業須如實提供相應增補產品的以上價格信息。如在申報過程中有故意弄虛作假、瞞報錯報等行為,中心將按照《實施方案》第六章中有關于生產經營企業違約違規行為及處理中的要求,取消該企業所有產品的掛網資格,并且自取消之日起兩年內,全省所有采購主體內的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采購其產品。
六、受理地址
長春市南關區人民大街9999號,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7層703室。
七、咨詢電話
0431-81866950,81866951,81866952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