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簡報(第119期)
山西省、海南省、寧夏自治區、西藏自治區2015年醫改工作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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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山西省
(一)探索新型管理體制,全面推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啟動實施衛生人才“百千萬工程”,計劃用3-5年時間培養百名省市級高端人才、千名縣級骨干人才、萬名基層適宜人才。開展縣鄉醫師一體化管理試點,縣域內醫師編制數按縣級醫院和鄉鎮衛生院分別核算,根據需要可統一使用。對于醫師嚴重短缺、招聘困難的鄉鎮衛生院,由縣級醫院統一招聘、統一培養、統一使用,縣級醫院選派適當數量和合適的醫生常年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對于能正常開展臨床工作的鄉鎮衛生院,建立縣鄉醫師輪換工作制度。穩步推進縣鄉醫聯體試點,重點探索“四統一、四不變、兩促進”的新型管理運行機制,即人員、業務、醫療設備、績效考核統一管理,機構設置和行政建制、機構職能任務、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公共衛生服務指導關系不變,促進分級診療制度及縣鄉村一體化管理和服務模式轉變。
(二)完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政策體系。制定出臺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及建立運行評價機制、財政補助和財務管理、醫藥價格改革、新農合分級診療制度等配套文件。建立完善以政府投入為主的補償機制,各級財政承擔取消藥品加成以后60%以上的補償額。針對部分縣價格調整后補償不足的實際,對診療合理、管理有效、控費比較好的醫院,允許在規定調價幅度基礎上進行上下浮動調整。孝義市強化政府辦醫責任,市財政一次性解決公立醫院歷史債務,全額承擔醫院基建、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公共衛生、人員退休等經費。遴選確定15個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省級聯系縣,推動在“綜合推、全面改、建機制”方面進行重點突破。
(三)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完善醫保支付制度,實現縣級公立醫院支付方式改革全覆蓋,初步形成門診總額預付、住院按病種付費為主,同時按人頭付費、按床日付費、日間手術結算等多種付費方式并存的格局。統一城鄉大病保險政策,實行市級統籌,商業保險機構在風險自擔或共擔的前提下進行承辦并接受考核。新農合重大疾病保障增加至24種,大病醫療救助的病種增加到24種。大力發展商業保險,2015年以來商業健康保險籌資同比增長30.45%。
(四)著力提升能力改善服務。實施長期對口支援戰略,安排46所三級醫院支援166所縣級醫院,400余名三級醫院醫療專家開展駐點幫扶;49所三級醫院對?70所縣級醫院實施護理對口支援;確定首批6個縣級醫院急需緊缺專業,由6所省直醫院面向全省縣級醫院開展專項培訓,提升基層醫療服務能力。深化優質護理服務,推進預約診療,拓展檢查結果互認,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加快推進“一站式”就醫結算服務,城鎮醫保推行社會保障一卡通,實現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算。
二、海南省
(一)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在試點地區積極推進綜合改革,破除舊的逐利機制,逐步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對取消藥品加成的縣級公立醫院采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加大政府投入和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方式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加大對縣市自主調價的指導力度,將調整后的醫療服務價格納入醫保報銷范圍。探索醫院人事管理分配制度改革,推進縣級公立醫院去行政化,保亭縣人民醫院建立以法人治理結構為主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儋州市成立由市長任主任的市級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
(二)健全全民醫保體系。城鄉居民政策范圍內門診報銷比例達到50-70%,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超過75%。逐步建立多部門協同的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穩步開展重特大醫療救助工作。新農合按病種付費在三級醫院全面實施,通過開展新農合智能審核等方式,積極推進跨省異地就醫結算,目前已與16省市共63個統籌地區、三家省外醫院簽訂了跨省異地就醫結算合作協議,省內20個市(區)縣經辦機構、74家醫療機構互簽了經辦及服務協議,就醫實行即時結算。
(三)鞏固深化基層綜合改革。加大各級財政投入力度,支持基層標準化建設,改善基層服務條件。深化編制、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提高基層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制定具體政策措施,著力解決老年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穩定了鄉村醫生隊伍。在陵水縣推行緊密型鄉村一體化管理,取得積極成效。
(四)穩步推進健康產業發展。加快推進海南博鰲樂城醫療旅游先行區建設,落實對申請進入先行區的項目開展技術先進性評估和入園企業的跟蹤服務。進一步完善扶持健康產業發展政策,以行動計劃為抓手,推進健康產業發展,打造“健康海南”品牌。
三、寧夏自治區
(一)明確“4+4”政策框架,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確定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4+4”政策框架,即人事制度、改革補償、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醫保支付制度改革等4個核心政策加藥品(醫用耗材)供應保障、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現代管理制度、綜合改革效果評價等4項配套政策。不斷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在中央財政補助基礎上,自治區財政給每個試點縣配套100萬元補助。
(二)創新支付制度,試點項目成效明顯。鹽池縣和海原縣“創新支付制度、提高衛生效益”試點項目取得成效:基層門診量明顯增加,首診在基層、首選為門診的醫療服務模式初步形成;醫療服務質量持續改進,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醫療費用得到較好控制,群眾就醫負擔得以減輕;激勵機制發揮作用,調動了醫務人員積極性;縣級醫院恪盡守門人職責,縣內住院比例明顯提高,促進了分級醫療模式的形成。制定《縣域內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將試點經驗逐步推廣至全區。
(三)發展醫療服務共同體,推動衛生資源優勢互補。推動醫療模式向集團化辦醫轉變,相繼成立自治區人民醫院、寧夏醫科大學總醫院、自治區中醫醫院三大醫療集團,網絡覆蓋全區所有二級公立醫院和內蒙古阿拉善盟中心醫院、陜西定邊縣人民醫院等周邊毗鄰省區的綜合醫院,使自治區綜合醫院跨上規模化、集約化發展道路,實現優勢互補。
(四)創新藥品配送新模式,健全藥品保障。落實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辦法,全面啟動新一輪藥品采購。做好藥品流通價格改革工作,切實降低醫藥流通成本,降低藥品價格。加強基本藥物配送和回款管理,嚴格落實市場清退制度,保障基層用藥需求。按照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統一配送的原則,選擇配送能力強、企業信譽好、服務水平高的經營企業配送中標基本藥物,提高配送集中度;將縣級醫療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打包,由選擇確定的配送企業配送;引入競爭機制,只有給基層配送達標的企業,才可以按照雙向選擇的方法參與市級及以上醫療機構的藥品配送;建立能進能出的配送機制,明確限定配送時間、配送到位率。
四、西藏自治區
(一)加強公立醫院內涵建設。各級公立醫院推行了以加強內涵建設為主要內容的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繼續加強重點科室建設和醫院診療流程、醫院感染、醫療質量、臨床用藥安全的管理,規范臨床檢查、診斷治療和用藥行為,通過開展“三好一滿意”活動、“優質醫院”創建、“平安醫院”創建等活動,不斷提升醫院整體管理水平和醫療服務質量。
(二)以免費醫療為基礎的農牧區醫療制度保持全覆蓋。全區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城鎮居民醫保和農牧區醫療制度政府補助年人均標準分別提高到380元、420元。城鎮職工醫保、居民醫保和農牧區醫療制度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分別達97%、75%和80%以上。拉薩市和山南、那曲地區推行了“先診療、后結算”和“一站式便民服務”等舉措,開展了住院就醫綠色通道試點。完善公共衛生服務均等化制度,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標準提高到50元。安排專項資金,繼續實施城鄉居民的免費健康體檢工作。安排先心病患兒免費手術治療交通和生活補助資金800萬元。
(三)充分調動基層積極性。完善激勵機制,逐步提高基層衛生人員待遇,鄉村醫生補貼從每月300元提高到每月900元,鄉(鎮)衛生人員生活補助按地區類別每月分別增加300、600和950元。實施職稱評聘、執業醫師和執業護士資格考試、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獎勵補助政策,穩定基層衛生隊伍,逐步破解長期困擾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體制性、機制性問題。
(四)加快發展藏醫藥事業。不斷加強藏醫藥機構建設,組織開展基層藏醫全科醫師(轉崗)和“第五批全國老中醫藥專家學術經驗繼承人攻讀碩士、博士學位課程”培訓。充分發揮藏(中)醫藥的作用,實施基層藏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將符合條件的藏(中)醫藥和服務納入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將適宜的藏(中)醫藥預防保健服務納入基本公共服務項目,逐步提高藏(中)醫診療項目收費標準和報銷比例,研究鼓勵藏(中)醫藥提供和使用的醫保付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