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年1月6日,湖南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湖南金融監管局印發了《湖南省第四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服務招標工作方案》(湘醫保發〔2024〕55號,以下簡稱《招標工作方案》)。現解讀如下:
??? 一、出臺背景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明確,大病保險工作堅持政府主導、專業承辦的原則,采取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方式,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和商業保險機構專業優勢,提高大病保險運行效率、服務水平和質量。為進一步健全完善、統一規范全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和政策,2021年8月,省醫保局、省財政廳、省衛健委、湖南銀保監局聯合印發了《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實施辦法》(湘醫保發〔2021〕41號),明確了四部門共同制定招標文件,并通過政府招標采購的方式,從符合銀行保險監管部門基本準入條件且自愿參加投標的商業保險機構中,確定不超過7家承辦全省大病保險的入圍商業保險機構,簽訂承辦服務的框架性協議,合同期限為3年。各市州根據本地實際,從省級招標確定入圍的商業保險機構中選定不超過4家承辦本地區大病保險業務。由于第三輪大病保險承辦服務協議于2024年12月底到期,為確保第四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服務招標工作順利進行,有必要制定《招標工作方案》。
??? 二、主要內容
??? 《招標工作方案》包括八個方面的內容:一是介紹項目概況。湖南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服務入圍比選招標。合同期限內,湖南省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年度合規醫療費用,達到大病保險起付標準以上部分費用,按湖南省大病保險政策規定予以報銷。二是明確招標依據。主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意見》(國辦發〔2015〕57號)和本省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相關規定。三是明確工作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堅持依法依規,規范程序;堅持誠實信用、擇強擇優;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四是明確招標方式。省醫療保障局會同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湖南金融監管局研究制定招標文件,通過公開比選確定7家入圍商業保險公司參與承辦全省大病保險業務。各市州根據本地實際,從省級招標確定入圍的商業保險機構中選定不超過4家承辦本地區大病保險業務。五是明確參與投標的基本條件:(一)應當具備湖南金融監管部門確認的大病保險經營資質;(二)在各市、州依法設立分支機構;(三)具有較強的綜合償付能力、風險共擔能力;(四)具有滿足工作需要的醫學、財務、計算機等專業人員組成的專業團隊,可以提供駐點、巡查、意外傷害查勘等服務;(五)開發城鄉居民大病保險信息系統,能滿足大病保險與基本醫保“一站式”結算工作需要;(六)具有承辦政策性保險業務的工作經驗;(七)能積極參與基本醫保參保宣傳工作;(八)對于未區分標段的同一大病保險招標項目或一個大病保險標段,同一保險集團公司參與投標的子公司僅限一家。六是明確工作流程:(一)制定和公布《湖南省第四輪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承辦服務招標工作方案》;(二)遴選招標代理公司并委托代理招標;(三)制定比選文件并向社會發布公開比選公告;(四)招標代理公司按規定組織實施比選招標工作;(五)公開比選確定中標機構,并向社會公示入圍結果;(六)省醫療保障局與最終確定的大病保險入圍承辦機構簽訂服務框架性協議;(七)各市、州在省級招標確定的承辦機構范圍內,經過嚴謹規范的工作程序,根據本地工作實際選定承辦大病保險業務的商業保險機構,并簽訂大病保險承辦服務協議。七是明確合同履約。協議期限三年(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一年一簽。因違反協議約定、發生嚴重損害參保人權益的情況,或年度考核評為“不合格”等次,可按照約定提前終止或解除協議,并依法追究責任。八是強調工作紀律。要嚴守廉潔紀律,嚴格做到“五不準”,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確保招標工作安全、平穩、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