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衛發函〔2022〕13號
各市、縣(市、區)衛生健康委(局),省級醫療衛生健康單位,委機關各處室:
??? 為適應提升衛生健康服務綜合能力和整體效率,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化多層次衛生健康服務需求,夯實共同富裕健康基礎,全面推進健康浙江建設新任務新要求,根據《部門統計調查項目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我委組織制(修)訂了《浙江省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重點工作統計調查制度》等6項制度(方案)。經省統計局審核批準,現將6項統計調查制度(方案)印發給你們,從2022年開始執行,并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承擔統計任務的委業務主管處室(單位)要科學規范組織開展相關統計調查,指導督促各市、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醫療衛生機構嚴格按照統計調查制度要求報送有關數據,加強統計全過程數據質量管理,保障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
二、各市、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統計工作法定職責,加強對衛生健康統計調查制度(方案)的學習,及時開展業務培訓,做好工作布置,高標準完成各項衛生健康統計調查工作,并與我委業務主管處室(單位)保持密切工作聯系,具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7。
三、各市、縣(市、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可根據實際需要,依法制定補充地方衛生健康統計調查制度,按規定程序報同級人民政府綜合統計機構審核或者備案,主要內容不得和國家、省級發布的統計調查制度(方案)重復、沖突或者影響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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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衛生健康委
2022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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