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關于“關于進一步規范藥品及醫療器械采購的建議”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2019年以來,各地積極落實國家和省藥品、醫用耗材帶量采購相關政策,并通過市級聯合采購的方式開展帶量采購工作。具體情況如下:
一、濟南市醫療保障局落實國家、省帶量采購工作各項要求
??(一)推進藥品集中帶量采購的常態化。濟南市圓滿完成了第一批、第二批國采藥品落地工作。第一批25種國采藥品平均用藥完成率118%,最高完成率800%,執行情況超預期,提前完成約定采購量。第二批32種國采藥品正在按計劃落地使用。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第三批工作已經開始實施。積極參與京津冀等北方9省人工晶體耗材集采工作。
???駐濟醫療機構藥械帶量采購改革成效明顯。一是采取了政府主導、省市聯動、多方參與的組織形式,組織78家駐濟醫療機構成立購聯合體及委員會,突出醫療機構聯合采購主體地位。二是創新實行先競價、后議價,不唯低價中選的采購規則。競價環節,淘汰價格較高的部分企業,擠出大部分“水分”;議價環節,由專家對產品質量和性價比進行綜合評議,做到競價環節壓低價格、議價環節質價兼顧。三是實行專家負責制,多家中選,質量優先。
???目前,濟南市醫保局積極落實分級分類采購要求。根據《山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規范市級藥品和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工作的通知》(魯醫保函〔2020〕37號)要求,濟南市醫保局正在積極與兄弟地市醫保局進行對接,籌建省會經濟圈藥品及耗材采購聯盟。采購聯盟成立后將從未納入國家和省集中帶量采購的藥品和耗材品種遴選部分品種進行帶量采購,確保集中用量、以量換價。今后根據國家集中采購和使用改革的統一部署,逐步擴大集中采購品種范圍。
???(二)平臺建設。平臺建設是推進招采改革的重要支撐,在黨中央關于深化醫療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見中(5號文)明確規定以醫保支付為基礎,建立招標、采購、交易、結算、監督一體化的省級招標采購平臺。同時國家的采購平臺已經建成,正在測試階段。作為醫保局初創的平臺,其目的是提高專業化水平,按照專業化要求,制定專業化規則。力爭做到規則科學化,流程規范化,隊伍專業化。
??(三)完善價格形成機制。
? 1.根據《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904號)要求,自2015年6月1日起,除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外,取消原政府制定的藥品價格。麻醉、第一類精神藥品仍暫時由國家發展改革委實行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管理。《關于做好當前藥品價格管理工作的意見的通知》(醫保發〔2019〕67號)進一步規定,藥品和醫用耗材價格由經營者制定。
? 2.不斷完善藥品和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制度,促使藥品價格回歸合理水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2號)要求,堅持“帶量采購、量價掛鉤、招采合一”的方向,完善對定點機構協議管理,強化對醫保基金支付藥品的價格監管和信息披露,正面引導市場價格秩序。
? 3.配合國家和省級醫療保障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管理權限,實施或委托實施價格成本調查,調查范圍包括但不限于價格異常變動、與同品種價格差異過大、流通環節加價明顯超出合理水平,以及競爭不充分的品種,重點關注被函詢約談但不能說明正當理由或拒絕作出調整的情形。
二、濟南市衛生健康委員做好短缺藥品保供穩價相關的價格招采工作
?? 濟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指定專人及時審核、匯總全市短缺藥品信息,并通過全國醫療衛生機構短缺藥品信息直報系統推送給省衛生健康委。下一步,濟南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將依照三定方案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三、濟南市市場監管局做好市場監管工作
?? 濟南市市場監管局作為市場監管的專責部門,組織部署開展了藥品市場整治,一方面將著重對藥品涉及質量、壟斷、廣告、不正當競爭、價格等環節開展全鏈條、全流程整治。通過全面加強藥品價格監測,從嚴查處原料藥價格壟斷、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和亂收費用等違法行為,依法打擊藥店、藥房、醫療機構中的商業賄賂等不正當競爭行為;另一方面則協助醫保部門加強對藥品集中采購過程中價格收費行為監管,推進公平競爭審查制度落實;以及對重點門戶網站、搜索引擎、電子商務平臺、移動客戶端等互聯網媒介上的醫藥廣告加強監管,切實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安全。
?? 感謝您對我市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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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濟南市醫療保障局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