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規范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維護醫保基金安全。近日,市醫保局印發了《關于轉發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規范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的通知〉的通知》,相關規定解讀如下:
???一、《通知》印發的背景是什么?
???為更好地保障參保人就醫購藥,近年來國家全面部署建立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機制、健全完善城鄉居民“兩病”用藥保障機制、支持談判藥品“雙通道”供應,同步加快醫保電子處方中心建設,取得積極成效。但近期國家醫保局組織的專項飛行檢查發現,一些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外配醫保藥品處方管理粗放,虛假處方、超量開藥等現象屢有發生,損害參保人合法權益, 威脅醫保基金安全,亟需加強外配處方規范管理。為全面加強處方流轉全流程監管,嚴厲打擊虛假處方欺詐騙保行為,國家醫保局于2024年10月16日印發了《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規范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的通知》(醫保辦函〔2024〕86號),四川省醫療保障局于2024年12月10日轉發了《通知》,并提出了明確的貫徹意見。為促進該項工作落地落實,我市于2025年12月25日轉發了《通知》。
???二、《通知》對醫保藥品外配處方管理有哪些新的規定?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市定點零售藥店憑我市定點醫療機構外配處方銷售的藥品,符合規定的可以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暫不接受南充市以外的醫療機構外配處方;全市配備“雙通道”藥品的定點零售藥店均需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雙通道”藥品處方,不再接受紙質處方。
???三、2024年12月31日后,“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憑我市定點醫療機構紙質處方銷售的藥品可以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嗎?
???不能。自2025年1月1日起,配備“雙通道”藥品的定點零售藥店均需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流轉“雙通道”藥品處方,不再接受紙質處方。“雙通道”定點零售藥店憑我市定點醫療機構紙質處方銷售的“雙通道”藥品不能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
???四、對定點醫療機構配備醫保藥品是如何規定的?
???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相關要求和醫保協議約定配備診療所需藥品,暫時無法配備但確需使用的,應當為參保人提供必要的處方外配服務并加強管理。
???五、已接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的定點醫療機構如何提供處方外配服務?
???已接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的定點醫療機構應通過電子處方中心提供處方外配服務。支持將電子處方打印成紙質處方,方便老年人等有需求的參保人持紙質處方前往定點零售藥店購藥。
???六、對暫未接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的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紙質處方配備的藥品納入醫保統籌基金支付是怎么規定的?
???未接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的定點醫療機構要及時接入醫保電子處方中心。暫未接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的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紙質處方,須經本院醫保醫師簽名并加蓋外配處方專用章后有效,定點醫療機構要將涉及參保人的所有外配處方(紙質處方復印)留存備查,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紙質處方應由定點醫療機構按照相關部門規定的標準和格式印制,并在前記部分進行連續編號,保證處方編號的唯一性、可識別性。
???七、對定點零售藥店調劑及管理外配處方是如何規定的?
???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調劑外配處方時,應認真檢查處方的?真實性、合法性、規范性,核準處方用藥信息、有效期等以及參?保人信息,發現問題的可以拒絕調劑。已接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定點零售藥店應通過醫保電子處方中心下載定點醫療機構電子處方,按處方進行調劑,電子處方存檔備查。暫未接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的定點零售藥店,參保人使用紙質處方的,定點零售藥店核驗調劑后應當按規定留存處方,定期提交醫保部門檢查,?紙質處方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定點零售藥店應按照醫保部門關于藥品追溯碼有關規定,應用藥品追溯碼,確保調劑外配處方藥品可追溯。暫未接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的定點零售藥店應及時接通醫保電子處方中心。
???八、我市哪些定點醫療機構可提供處方外配服務?
???我市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均可提供處方外配服務。
南充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