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配合做好基層醫療衛生信息化項目的通知
各州(市)衛生計生委(衛生局):
為加快推進我省“以電子健康檔案為基礎的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和居民健康卡等互聯互通項目”、“基層醫療省級平臺項目”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項目”,盡快實現全省醫療衛生信息數據共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關于健康檔案項目建設
根據原云南省衛生廳《關于印發云南省2012年以電子健康檔案為基礎的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和居民健康卡等互聯互通實施方案的通知》,昆明市、紅河州、玉溪市、普洱市、曲靖市、怒江州、臨滄市為健康檔案項目自建州(市),不使用全省統一開發的信息系統,但需按統一的標準規范要求,通過數據接口接入到省級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系統中,并確保數據信息的真實、正確、完整。請以上州(市)于2016年4月1日前嚴格按照《云南省區域衛生信息平臺數據交互規范》進行數據接口改造工作,完成與省級平臺數據互聯互通聯調工作。從2016年4月1日起,各州(市)每日向省級平臺推送前一天數據。首次數據推送時,需一次性將相關數據推送至省級平臺。省級平臺將為各州(市)提供相關數據服務。
二、關于基礎網絡建設
加快建設貫穿省、州(市)、鄉村,聯接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覆蓋全省的衛生計生信息基礎網絡體系是人口健康信息化的重點工作。只有建立健全基礎網絡體系,才能使人口健康信息化項目安全、規范、有效落地。目前絕大多數州(市)進展順利,但個別州(市)建設工作嚴重滯后,影響信息化項目實施。請尚未落實機房、未開展衛生信息專線建設的州(市)加快建設進度,確保信息化項目實施。
三、關于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建設項目
本項目為國家重點項目,為保證全省互聯、全國互通,必須統一安排部署、統一規劃設計、統一標準規范建設。除項目前期確定的玉溪市、紅河州等試點州(市)、洱源縣、墨江縣、施甸縣等試點縣外,不允許任何地區自行建設。目前本項目已進入具體部署實施階段,請各州(市)配合各軟硬件承建商,及時溝通、協調,做好項目實施工作。存在問題及時向省衛生計生委信息考評處或本項目監理云南致監理公司反饋。
為了做好各州(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與省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基層醫療省級平臺)的數據對接工作,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數據共享和互聯互通。請已實施完成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的玉溪市、紅河州按《云南省省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對接文檔》,做好與基層醫療省級平臺的相關對接工作。
《云南省區域衛生信息平臺數據交互規范》和《云南省省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對接文檔》請各州(市)在云南省衛生計生委網站(http://www.pbh.yn.gov.cn/)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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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交互規范和對接文檔.zip???????????????????????????????
云南省衛生計生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