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財政局:
為貫徹省政府振興皖藥、促進中藥材產業發展的精神,依據省財政廳、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振興皖藥及中藥材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財社〔2012〕281號)的要求,現將我省2013年"振興皖藥及中藥材轉型升級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專項資金的申報條件、申報程序、補助標準見《振興皖藥及中藥材轉型升級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二、申報資料。
1.安徽省振興皖藥及中藥材轉型升級專項申報書(見附件);
2.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合作社章程(復印件);
3.企業銷售報表等,中藥材項目還要附土地租用證和與農戶簽訂的種植合同(復印件);
4.企業財務核算和自有資金的證明材料;
5.企業財務管理和納稅、信貸的證明材料;
6.藥品生產企業提供有效期內的GMP證書(復印件);中藥材種植企業提供設施、人員、種植規程等管理文件一覽表;
7.項目計劃書和資金使用計劃表;
8.新產品或有關認證證書(復印件);
9.項目建成后的市場前景分析;
10.資料真實性和不挪用專項經費的承諾書。
三、相關要求。
1.企業按照《管理辦法》規定填寫申報書,經所在市或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財政局審核后于3月5日前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省財政廳。
2.企業所在市或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財政局要對企業申報項目的真實性、可行性進行審核評估,提出審核意見。
3.各市、縣(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財政局及時通知轄區內企業按時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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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安徽省振興皖藥及中藥材轉型升級專項申報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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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安徽省財政廳
201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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