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34條促進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措施
3月18日,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召開新聞發布會,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聞發言人、食品安全總監 林玉孝就出臺實施的《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優化服務環境助推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行新聞發布及政策解讀。

林玉孝總監介紹,《意見》的出臺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中藥(民族藥)產業發展的指導意見》精神的要求,是推進云南省人民政府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戰略合作協議內容的具體落實。
林玉孝總監指出,《意見》明確了優化服務環境、提升服務能力,營造生物醫藥產業創新發展的34條具體措施、辦法。堅持能改則改,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能放則,充分調動基層積極性;能簡則簡,最大限度減輕企業負擔;能并則并,進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能寬則寬,營造良好發展環境;能快則快,提質提速相關工作的要求,對藥品醫療器械注冊、生產、經營、使用全環節,以及受理、認證、核查、檢查等全過程,在法律法規框架內進行職權再分、流程再造、制度創新,必將為我省云藥產業實現跨越式創新發展,提供積極的政策支持。
林玉孝總監明確,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在《意見》的具體實施過程中,堅持“安全為本、發展為要,依法行政、簡政放權,服務引領、創新驅動,技術倒逼、換擋升級”的工作指導原則,進一步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提升監管部門服務意識和服務水平,優化工作流程,營造良好的產業發展環境。同時要求,2016年6月以前,34條改革措施全面落實到位,并完成相關工作流程的改革、完善,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制度的制定、修訂,確保各項工作有序銜接、無縫對接,改而不亂、活而不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