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治州衛生局:
??? 為積極推進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提高我省農村肺結核患者醫療保障水平,結合我省實際,我廳制定了《貴州省新農合肺結核實施按病種付費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貴州省新農合肺結核實施按病種付費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試行)
??? 為積極推進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提高我省農村肺結核患者醫療保障水平,在調研論證基礎上,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請各地認真貫徹執行。
一、試點病種
本方案實施的按病種付費肺結核是指診斷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肺結核診斷標準(ws288-2008)》的初治菌陰肺結核、初治菌陽肺結核、復治肺結核三種。
二、定點救治
參合患者需在新農合經辦機構認定的新農合肺結核救治定點醫療機構診治,才能實行新農合肺結核按病種付費補償。
三、新農合肺結核救治定點醫療機構
(一)基本條件
醫療機構需達到《貴州省定點醫療機構結核病防治工作指導意見(試行)》(黔衛發〔2012〕61號)中規定的設置和救治條件。
(二)申報及確認
達到規定的設置和救治條件的醫療機構,按各統籌地新農合管理的規定,自愿向新農合經辦機構提交申請,經新農合經辦機構審批確認后,簽署相關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 納入新農合肺結核救治定點醫療機構。
四、診療規范
新農合肺結核救治定點醫療機構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行業標準肺結核診斷標準(ws288-2008)》、《中國結核病防治規劃實施工作指南(2008年版)》、《臨床診療指南·結核病分冊》和《肺結核門診診療規范》(2012年版)等規范肺結核的診療,實施臨床路徑管理。
五、救治費用標準及補償標準
(一)救治費用標準
三種肺結核的救治費用主要包括門診全療程診療費或短期住院以及出院后繼續在門診行注射或口服藥物治療、定期檢查等。
1、初治菌陰肺結核患者
門診治療:全療程包干費用1200元;
住院治療:全療程包干費用1600元。
2、初治菌陽肺結核患者(ICD-10:A15.001)
門診治療:全療程包干費用1200元;
住院治療:全療程包干費用1700元。
3、復治肺結核患者(ICD-10:A16.2)
門診治療:全療程包干費用1500元;
住院治療:全療程包干費用2100元。
(二)補償標準
對三種肺結核實行按病種付費,由新農合資金及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共同補償。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補償救治費用標準的15%,新農合補助資金補償救治費用標準的85%,患者在規定治療范圍內不再繳納費用。
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經費和新農合補助資金由新農合肺結核救治定點醫療機構按有關規定與當地疾控部門和新農合經辦機構分別進行結算。
(三)其他情況
1、因病情變化出院、轉院、死亡等特殊原因,患者中途被動退出主要治療的,定點醫療機構需及時向新農合經辦機構報告,醫藥費用未達到定額標準按其實際發生的費用結算。
2、患者在治療過程中缺乏依從性,主動退出治療的,所發生醫療費用不按本方案規定的補償政策予以補償,按當地一般統籌政策補償。
3、經門診治療的患者,在治療過程中出現指征需轉為住院治療,并未脫離臨床路徑的,定點醫療機構應及時向患者所屬新農合經辦機構進行報告,其救治費用按照住院費用標準補償。
4、初治患者在定點醫療機構完成全程規范化治療后仍未治愈,轉為復治患者后,救治費用可按照上述復治患者標準再進行治療和補償一次。新農合經辦機構要會同疾控機構對定點醫療機構初治涂陽治愈率進行考核,初治涂陽治愈率低于85%的應對定點醫療機構進行扣費,具體扣費辦法由各地根據實際制定。經抗結核藥敏試驗證實為耐多藥肺結核或廣泛耐藥肺結核, 按照《貴州省新農合終末期腎病等6種重大疾病按病種付費實施方案(試行)》執行。
六、工作進度
2012年全省首先在息烽縣、修文縣、紅花崗區、務川縣、六枝特區、鐘山區、西秀區、鎮寧縣、平壩縣、江口縣、碧江區、威寧縣、福泉市、羅甸縣、麻江縣、黃平縣、岑鞏縣、普安縣開展試點工作。
在總結試點工作經驗的基礎上穩步推進,2013年起在全省逐步推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