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局、財政局:
??根據國家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籌資標準的要求,2012年我省新農合籌資標準將提高到每參合農村居民每年290元。為指導開展新農合縣(市、區)科學制定統籌補償方案,規范新農合制度運行,我們在對2011年1-11月份全省新農合運行情況進行分析測算的基礎上,制定了《河北省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基本框架》。請各地按照省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基本框架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做好新農合統籌補償實施方案的制定工作,保證新農合制度規范、平穩、健康運行。
??河北省2012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統籌補償方案基本框架自2012年1月1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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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