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政策制定背景
??? 2024年11月,國家醫保局聯合財政部印發《關于做好醫保基金預付工作的通知》(醫保辦函〔2024〕101號),明確醫保基金預付政策內涵、預付條件和標準,規范預付流程管理、會計核算和資金監督,并指出各地要根據通知要求落實基金預付工作。
??? 二、主要內容
??? 根據國家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我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本辦法。主要包括總則、預付條件及標準、預付程序、預付金監督、預付金管理和核算、信息化建設、其他規定等七方面內容。一是圍繞預付金用途和效能,明確醫保預付政策內涵。二是圍繞基金運行風險和醫保工作重點,明確醫保部門預付執行條件和定點醫療機構預付申請條件。三是明確預付金基數計算方法,提出預付金額度核定標準。四是規范預付程序,預付金按年初核定預撥、年終清算的方式管理。五是規范資金監督,明確各方職責和醫保部門提前收回預付金的情形。六是規范會計核算,明確提出醫保部門和定點醫療機構相關財務管理要求。七是提出信息化建設要求,實現全流程線上一體化運行和管理。
??? 三、適用對象
??? 定點醫療機構。
??? 四、注意事項
???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 五、關鍵詞解釋
??? 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付金,是為幫助定點醫療機構緩解醫療費用墊支壓力、提高醫療服務能力、增強參保人員就醫獲得感設置的周轉資金,用于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等醫療費用周轉支出,不得用于醫療機構基礎建設投入、日常運行、償還債務等非醫療費用支出。
??? 六、新舊政策差異
??? 根據國家部署,建立健全我省定點醫療機構基本醫療保險基金預付制度,調整預付條件,規范業務流程,進一步強化部門聯動。
??? 七、文件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 解讀單位:浙江省醫療保障局
??? 解讀人:薛微
??? 聯系電話:0571-810535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