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門:
??《遂寧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2017—2020年)》已經市政府七屆24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遂寧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
遂寧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
??(2017—2020年)
為貫徹落實《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四川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2017—2020年)的通知》(川府發〔2017〕33號)精神,根據《遂寧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遂寧市深化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遂府函〔2016〕338號),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規劃背景
“十二五”以來,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在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全市深化醫改工作取得重大階段性成效。組織保障有力,醫療衛生投入總體呈上升趨勢,醫保體系不斷健全完善。城鄉基本醫保參保率保持在97%以上,籌資水平逐年提高,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全面開展,商業健康保險快速發展。公立醫院改革積極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不斷完善。基本藥物制度不斷鞏固完善,基本形成藥品、醫用耗材、醫用設備、診斷試劑、二類疫苗集中采購新格局。分級診療制度建設加快推進。通過建立多種形式的醫療聯合體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深入推進分級診療,目前縣域內就診率達90%以上。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惠及城鄉群眾,社會辦醫和健康服務業加快發展,衛生信息化和“互聯網+健康醫療”積極推進,中醫藥特色作用得到更好發揮,醫藥衛生監管體制不斷完善。衛生人才實現增量提質,全社會尊醫重衛的氛圍逐步形成,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得到有效遏制。截至2016年底,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比例下降到30%左右,嬰幼兒死亡率、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孕產婦死亡率分別為6.5‰、7.5‰和19/10萬。
“十三五”時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決勝階段,也是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推進“健康遂寧”建設的關鍵時期。當前,我市醫療衛生資源總量不足、結構不優、分布不均、供需失調等問題仍存在,與人民群眾的健康需求還有一定差距。工業化、城鎮化、人口老齡化進程加快,疾病譜變化、生態環境和生活方式變化等,對深化醫改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對新的形勢和挑戰,需要在鞏固前期改革成果、總結推廣成熟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制度創新和重點突破,推動醫改由打好基礎轉向提升質量、由形成框架轉向制度建設、由單項突破轉向系統集成和綜合推進,不斷增加人民群眾健康獲得感,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有力健康保障。
二、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健康中國戰略為引領,以維護和增進人民健康為中心,堅持“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預防為主,中西醫并重,把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衛生與健康工作方針,堅持政府主導與發揮市場機制作用相結合,堅持突出重點、試點示范、循序推進,強化醫藥衛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強化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強化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推進醫藥衛生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人民群眾提供公平可及、安全有效、方便可負擔的醫療衛生服務。
(二)主要目標
以建設“健康遂寧”和實現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為目標,堅持改革與發展并重、公平與效率并重、供給與需求并重、中西醫并重,協同推進公共衛生、醫療服務、醫療保障、藥品供應、監管體制等綜合改革,著力解決傳染病和慢性病頻發多發、不合理就醫加劇“看病難、看病貴”和因病致貧、貧病交加比較突出3大問題。到2017年底,全市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可及性、公平性和便利性進一步增強,服務質量、效率和群眾滿意度進一步提高,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控制在30%左右。到2020年,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更加成熟,基本適應人民群眾多層次醫療衛生需求,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人民群眾健康水平進一步提高。
三、重點任務
(一)健全覆蓋城鄉的全民預防保健制度
1.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加強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能力建設,全面落實各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職能。二級以上醫院設置或明確承擔疾病預防控制(預防保健)科室,形成機構布局合理、服務功能健全、人員素質較高、運行管理規范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推進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級評審,全面提升監測、檢測、流行病學調查、重大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等核心能力。加強地方病病情嚴重地區防治機構和專業人員配置。推進婦幼保健機構內部改革重組,實現保健和臨床有機結合。健全專業公共衛生人員激勵機制,人員和運行經費根據人員編制、經費標準、服務任務完成及考核情況由政府預算全額安排。鼓勵防治結合類專業公共衛生機構通過提供預防保健和基本醫療服務獲得合理收入,完善對醫療機構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補償機制。
2.完善公共衛生服務機制。健全政府主導、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醫院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執行、全社會參與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機制,積極推進政府購買公共衛生服務。完善公共衛生服務效果評價機制,將考評結果與服務經費撥付掛鉤。加強婦幼健康公共衛生服務,完善產前篩查、產前診斷、新生兒疾病篩查服務網絡,健全出生缺陷預防機制。大力推進殘疾人健康管理,加強殘疾人社區康復。創新中醫藥參與公共衛生的服務模式,將更多成本合理、成效明顯的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以居民電子健康檔案為基礎,整合居民健康管理及醫療信息資源,推動形成集預防、治療、康復和健康管理為一體的健康服務體系。
3.完善全民健康促進機制。推進以疾病管理為中心向以健康管理為中心轉變。完善慢性病綜合防治體系,逐步實現慢性病規范化診治和康復。深入開展新時期愛國衛生運動,探索新形勢下的社會動員機制,進一步拓展和豐富工作內涵,實現從側重環境衛生治理向全面社會健康促進轉變。堅持源頭預防、綜合治理,有效控制影響健康的危險因素。深化城鄉環境衛生整潔行動,持續推進農村改水改廁,加強病媒生物防制。大力開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鎮建設,深入推進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增強健康教育的系統性、普及性、精準性和實效性,不斷提升全民健康素養水平。
4.完善重大疾病防控機制。加強疫苗預防接種規范化、精細化管理,完善預防接種單位查詢與服務機制。加強傳染病實驗室診斷能力建設,健全監測、預警、報告和督導制度,保持全市傳染病發病率低于全省平均值。加強重大疾病防控綜合治理,全面落實監測評估、干預救治和宣傳教育等綜合防控措施。強化艾滋病防治目標檢查,推進結核病醫防結合體系建設。落實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監護責任,強化救治救助工作,提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檢出率、管理率和治療率。減輕艾滋病、結核病、嚴重精神障礙等重大疾病以及突發急性傳染病患者的醫藥費用負擔。
(二)健全科學合理的分級診療制度
1.健全基本醫療服務體系。優化醫療衛生資源布局,明確落實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院的功能定位,加強資源共享和業務協作,健全基于互聯網、大數據技術的分級診療信息系統。合理控制公立綜合性醫院數量和規模,規范大型醫院外延發展。鼓勵打破行政區域限制,構建利益共同、責任共同、發展共同的縱向醫療聯合體或醫療集團,探索以醫療聯合體或醫療集團為單位實施醫保總額控制,促進患者有序雙向轉診。鼓勵二、三級醫院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遠程醫療服務,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基層、偏遠和欠發達地區。鼓勵舉辦醫學檢驗、病理診斷、醫學影像檢查、血液凈化等獨立機構,推進同級醫療機構間以及醫療機構與獨立檢查檢驗機構間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實施中醫藥傳承創新工程,推動中醫藥服務資源與臨床科研有機結合,加強中醫適宜技術的應用。健全中醫醫療服務體系,充分發揮其在“治未病”、重大疾病治療和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在基層中醫藥服務體系不健全、能力較弱的地區,將中醫院中醫門診診療服務納入首診范圍。
2.增強基層醫療服務能力。以常見病、多發病的診斷和鑒別診斷為重點,強化鎮(鄉)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建設。大力普及先進適宜技術,重點增強急診搶救、二級以下常規手術、正常分娩、高危孕產婦篩查、兒科、精神疾病和老年病、中醫、康復等醫療服務能力。加強基層醫療機構藥品供應保障,滿足患者用藥需求。加強縣級醫院綜合能力和學科建設,明確診療功能定位,重點提升縣域內常見病、多發病診治能力。通過醫療聯合體建設、對口支援、遠程醫療、大型醫院醫師下基層、退休醫生開診所等措施,把大型醫院的技術傳到基層。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到2020年,力爭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鎮(鄉)衛生院以及90%以上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和醫療康復能力。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績效工資制度,收支結余部分可按規定提取職工福利基金、獎勵基金。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多渠道補償機制和績效考核評價機制,對機構負責人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積極探索鎮(鄉)、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統一管理、統一資源、統一財務、統一績效、統一人員”改革和鎮(鄉)、村(社區)衛生一體化管理。
3.完善急慢分治服務模式。健全突發急性傳染病醫療救治網絡,提升醫療機構急診急救能力,優化急診患者就醫流程,確保急診患者就急、就近、就優治療。健全慢性病預防、治療、康復全程健康服務管理體系,明確和落實不同醫療機構慢性病診療功能定位,暢通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醫院、護理院等慢性病醫療機構之間的轉診渠道,形成“規范診斷在上級、監測治療在基層、康復管理在社區”的慢性病防治新模式。探索由三級醫院專科醫師與基層全科醫生、護理人員組成醫療團隊,對下轉慢性病和康復期患者進行管理和指導。逐步推行日間手術。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建立醫療機構與殘疾人專業康復機構密切配合、相互銜接的工作機制。
4.引導群眾科學合理就醫。建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完善簽約服務收費和激勵政策,簽約服務費用通過醫保基金、簽約居民付費、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等渠道解決。到2017年底,家庭醫生簽約率達到60%以上,重點人群簽約率達到80%以上。到2020年,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全覆蓋。完善醫保差別化支付政策,適當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保支付比例。對沒有按照轉診程序就醫的普通病、常見病參保患者,應降低醫保支付比例,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起付線。規范和落實城市綜合醫院、專科醫院以及縣級醫院等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院的功能定位,完善雙向轉診程序,建立健全轉診指導目錄,重點暢通向下轉診渠道。引導三級公立醫院收治疑難復雜和危急重癥患者,逐步下轉常見病、多發病和疾病穩定期、恢復期患者。
(三)健全統一高效的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1.構建多元化的醫療服務格局。推進健康領域創業創新,鼓勵社會力量興辦各類健康服務機構。健全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完善社會辦醫在土地、投融資、財稅、價格、人才、產業政策等方面的鼓勵政策。允許公立醫院根據規劃和需求,與社會力量合作舉辦獨立法人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與社會辦醫療機構共享人才、技術、品牌。鼓勵和引導金融機構增加健康產業投入,鼓勵發展健康消費信貸。鼓勵企業、慈善組織、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興辦醫療、養老、健康體檢等服務機構。促進醫養融合發展,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健全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合作機制。促進醫療與旅游融合,完善準入、運營、評價、監管等相關配套政策。促進互聯網與健康融合,打造便捷、精準、個性化的健康醫療服務模式。促進中醫藥與養老、旅游等融合發展,實現中醫藥健康養生文化的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到2020年,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張床位為社會辦醫院預留規劃空間,同步預留診療科目設置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空間。
2.完善科學的公立醫院治理機制。合理界定政府作為出資人的舉辦監督職責和公立醫院自主運營管理權限。加強對政府、軍隊和企事業單位等各類主體舉辦公立醫院的全行業監管,加大對醫療行為、醫療費用等方面的監管力度。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從舉辦管理醫療機構向全面監督管理轉變,強化政策法規、行業規劃、標準規范的制定和監督管理職責。落實公立醫院內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預算執行、運營管理等自主權,公立醫院依法制定章程進行管理。完善黨委會、院務會內部決策職能,發揮黨代會、職代會和工會的民主決策和監督作用。完善院長選拔任用制度,實行院長聘任制、任期制、目標責任制和問責制,推進院長職業化、專業化。建立健全公立醫院全面預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財務報告制度、總會計師制度、第三方審計制度和信息公開制度。
3.健全保障公益性的運行機制。深化公立醫院取消藥品(不含中藥飲片)加成改革,完善價格調整、醫保支付和財政補助政策,健全以事定費、購買服務、專項補助相結合的科學補償機制。科學測算醫療服務成本,降低藥品、醫用耗材、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及檢驗等的價格,提高診療、手術、康復、護理、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逐步建立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價格調整政策與醫療控費、薪酬制度、醫保支付、分級診療等措施相銜接。放開特需醫療服務和其他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在公立醫院綜合改革中統籌考慮中醫藥特點,建立有利于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的運行新機制。推進國有企業所屬醫院分離移交和改制試點,原則上政府舉辦的傳染病院、精神病院、職業病防治院、婦幼保健院和婦產醫院、兒童醫院、中醫醫院等不進行改制。規范臨床檢查、診斷、治療、使用藥品耗材和植(介)入類醫療器械行為,力爭2017年實現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4.建立調動積極性的人事薪酬制度。創新公立醫院編制管理,實行人員總量控制。依法依規落實公立醫院用人自主權,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短缺衛生專業人才,可按規定由醫院采取考核的方式予以公開招聘。合理確定公立醫院人員經費支出占業務支出的比例及薪酬水平,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推進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建立動態的公立醫院薪酬總額調整機制。醫院內部要完善薪酬分配,重點向臨床一線、業務骨干、關鍵崗位以及支援基層和有突出貢獻的人員傾斜,合理拉開收入差距。按照有關規定,公立醫院可以探索實行目標年薪制和協議薪酬,院長薪酬與醫院工作人員績效工資水平保持合理比例關系。
5.建立以公益性為導向的考評機制。健全醫院績效評價體系,將落實功能定位、實施分級診療、衛生應急、對口支援、費用控制和患者滿意度等作為考核重要指標,考核結果向社會公開,并與醫院財政補助、醫保支付、工資總額以及院長薪酬、選聘、獎懲等掛鉤。將落實醫改任務情況列入醫院考核指標,強化醫院和院長的主體責任。醫務人員考核突出崗位合理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技術難度、風險程度、醫德醫風、患者滿意度等指標,將考核結果與醫務人員的崗位聘用、職稱晉升、個人薪酬等掛鉤。健全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目標管理和監測考核制度,以縣(區)為單位向社會公開行政區域內各醫院的價格、醫療服務效率、次均醫療費用等信息,對醫療機構費用指標進行排序并定期公示。到2017年底,全市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力爭降到8%以下;到2020年,增長幅度穩定在合理水平。
(四)健全公平可及的全民醫療保障制度
1.完善可持續籌資和報銷政策。在繼續加大財政投入、提高政府補助標準的同時,適當提高個人繳費比重,逐步建立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與居民收入相掛鉤的動態籌資機制。到2020年,基本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完善醫保待遇確定和調整的政策權限、調整依據和決策程序,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基本醫保待遇動態調整機制,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改進個人賬戶,開展門診費用統籌。到2017年底,基本實現符合轉診規定的異地就醫住院費用直接結算。到2020年,建立醫保基金調劑平衡機制,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穩定在75%左右。
2.完善基本醫保管理運行機制。落實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在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方面的“六統一”。健全醫保支付機制和利益調控機制,全面推行總額控制下的按病種、按人頭、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相結合的復合型付費方式,鼓勵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DRGs)方式。對住院醫療服務主要按病種付費、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或按床日付費,合理確定并動態調整按病種付費標準;對基層醫療服務可按人頭付費,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高血壓、糖尿病、血液透析等慢病管理相結合;對一些復雜病例和門診費用可按項目付費、按人頭付費;有條件的地方可將點數法與預算管理、按病種付費等相結合。建立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之間談判協商機制及合理適度的“超支分擔、結余留用”風險分擔機制。落實對中醫藥服務的支持政策,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和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探索符合中醫藥服務特點的支付方式,鼓勵提供和使用適宜的中醫藥服務。鼓勵各地積極完善按病種、按人頭、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選擇有條件的地方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面推行總額控制下的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
3.完善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健全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在確保穩定運行,風險整體可控的前提下,采取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合理確定合規醫療費用范圍等措施,提高大病保險對困難群眾支付的精準性。完善職工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制度,在做好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等群體醫療救助基礎上,將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重病患者等低收入救助對象,以及因病致貧家庭重病患者納入救助范圍,發揮托底保障作用。積極引導社會慈善力量等多方參與,健全無負擔能力患者急救醫療費用保障機制。加強基本醫保、大病保險、職工補充醫療保險、商業健康保險、疾病應急救助、醫療救助等制度銜接,全面提供“一站式”服務,提高患者醫療費用實際報銷比例。
4.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完善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的政策和機制,鼓勵和支持商業健康保險機構參與各類醫保經辦服務,形成多元經辦、多方競爭新格局。在確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監管的前提下,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基本醫保的經辦服務。加快發展醫療責任保險、醫療意外保險,探索發展多種形式的醫療執業保險,大力發展消費型健康保險,鼓勵開發中醫藥養生保健等各類商業健康保險產品。鼓勵企業、個人通過參加商業保險及多種形式的補充保險解決基本醫保之外的需求。鼓勵醫療機構成為商業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降低不合理醫療費用支出。
(五)健全規范有序的藥品供應保障制度
1.深化藥品生產領域改革。加強重大傳染病用藥、衛生應急藥品、低價藥、“救命藥”、“孤兒藥”以及婦兒用藥的供應保障,保持藥價基本穩定。建立短缺藥品監測預警和分級應對機制。
2.加快藥品流通體制改革。加大藥品、耗材流通行業結構調整力度,加快構建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格局。推動藥品流通企業兼并重組,整合藥品經營企業倉儲資源和運輸資源,加快發展藥品現代物流,鼓勵區域藥品配送城鄉一體化。推動流通企業向智慧型醫藥服務商轉型,建設和完善供應鏈集成系統,支持流通企業向供應鏈上下游延伸開展服務。鼓勵綠色醫藥物流發展,發展第三方物流和冷鏈物流。支持藥品零售企業開展多元化、差異化經營。推廣應用現代物流管理與技術,規范醫藥電商發展,健全中藥材現代流通網絡與追溯體系,提升行業透明度和效率。力爭到2020年基本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
3.健全藥械集中采購制度。鞏固完善藥品、醫用耗材、醫用設備、診斷試劑、二類疫苗集中采購機制。落實公立醫院藥品分類采購制度,堅持集中帶量采購原則,鼓勵跨區域聯合采購和專科醫院聯合采購,提高醫院在藥品采購中的參與度。做好基層和公立醫院藥品采購銜接。每種藥品采購的劑型原則上不超過3種,每種劑型對應的規格原則上不超過2種。實施藥品采購“兩票制”改革(生產企業到流通企業開1次發票,流通企業到醫療機構開1次發票),鼓勵醫院與藥品生產企業直接結算藥品貨款、藥品生產企業與配送企業結算配送費用,嚴格按合同回款。
4.完善藥物與藥事管理政策。完善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強化價格、醫保、采購等政策的銜接。建立健全醫保藥品支付標準,逐步按通用名制定藥品支付標準。建立常態短缺藥品儲備機制。加強中藥材質量管理,鼓勵中藥飲片、民族藥的臨床應用,經省級部門批準,允許療效獨特的醫療機構中藥制劑在市內調劑使用。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村衛生室實施基本藥物制度成果,鼓勵醫療機構優先采購基本藥物、低價藥和國產藥械。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藥品、耗材間的利益鏈,推動醫藥分開。醫療機構要按照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并主動向患者提供,不得限制處方外流。探索醫院門診患者多渠道購藥模式,患者可憑處方到零售藥店購藥。探索建立醫院總藥師制度,完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藥師管理制度。建立藥物臨床綜合評價體系和兒童用藥臨床綜合評價機制,提高合理用藥水平。
(六)健全嚴格有效的綜合監管制度
1.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創新醫藥衛生行政管理方式,深化醫藥衛生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嚴禁繼續和變相審批已經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建立清單并向社會公示。創新監管機制和監管方式,完善事中事后監管,提升監管效能。
2.完善多元化監管體系。協調推動健全醫藥衛生地方性法規和標準,促進監管重心轉向全行業監管。建立健全政府監管主導、第三方廣泛參與、行業自律管理和社會監督為補充的綜合監管體系。強化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對醫療衛生的全行業監管,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規定職責做好各類醫療機構監督管理工作。強化醫保管理經辦部門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強化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藥品生產流通使用的全程監管,強化價格主管部門對醫療服務收費和藥品價格的監督檢查。全面推進衛生計生監督執法人員職位分級管理,健全綜合監管保障機制。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學會、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的作用,鼓勵符合條件的第三方積極開展或參與評價標準的咨詢、技術支持、考核評價等工作。強化行業自我管理和自查自糾,健全醫療衛生機構內審制度。加強和完善醫藥衛生信息公開,拓寬公眾參與監管的渠道。
3.形成全行業監管合力。建立健全醫療、醫保、醫藥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行業精準監管。加強對醫療機構、執業人員和服務行為的全面監管。強化臨床路徑管理,提高診療行為透明度。加強醫療廣告監管,促進社會辦醫健康發展。加強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率的管控。到2020年,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實現100%覆蓋。強化對醫療機構嚴格執行醫保政策的監管,加強醫保智能審核技術應用,加大對騙保欺詐等醫保違法行為的懲戒力度。健全藥品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公開價格、質量等信息。建立完善藥品信息追溯體系,形成全品種、全過程完整追溯與監管鏈條。依法依規查處藥品注冊申請中數據造假、制售假劣藥品、掛靠經營、“走票”、商業賄賂、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行為。建立健全藥品價格信息監測預警和信息發布制度,完善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管理考核辦法,加強藥品、耗材合理使用監管。
(七)健全符合醫藥衛生行業特點的人才制度
1.健全衛生人才培養制度。加強醫教研協同發展,建立健全院校教育、畢業后教育、繼續教育3個階段有機銜接的標準化、規范化臨床醫學人才培養體系。加快全科、兒科、精神科及病理科醫師和藥師等急需緊缺人才培養,強化基層醫學人才訂單定向培養。到2020年,形成統一規范的全科醫生培養模式,鎮(鄉)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0%以上的醫生取得全科執業證。全面建立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完善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教育與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接軌的制度。到2020年,所有新進醫療崗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師均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初步建立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開展護士、藥師和公共衛生醫師規范化培訓試點。推進基層藥學人員、健康養老人員培養使用。加強醫務人員、管理人員和醫院院長職業培訓。實施中醫藥傳承與創新人才工程,健全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深入推進卓越醫生教育培養計劃,開展國醫大師、首席專家、國家名中醫、領軍人才、優秀學科帶頭人等高層次人才培養遴選。
2.完善衛生人才管理機制。推行全員聘用、崗位管理和公開招聘制度,實現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轉變。完善醫師多點執業注冊、備案、考核、評價、監管等政策,鼓勵醫療衛生人員提供“互聯網+醫療健康”服務,鼓勵醫師到基層、邊遠地區、醫療資源稀缺地區和其他有需求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合理確定績效工資水平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適度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傾斜。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結合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醫療服務收入的內涵和與績效工資制度相銜接的具體辦法。落實衛生防疫津貼、精神衛生津貼、鎮(鄉)工作補貼等政策。在績效工資分配中,向夜班、加班、法定假日值班、傳染病疫情與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等醫務人員傾斜。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內部績效分配可采取設立全科醫生津貼等方式,向承擔簽約服務等臨床一線任務的人員傾斜。完善醫、藥、技、護職稱晉升體系和職稱晉升辦法,適當提高醫療衛生機構中、高級專業技術崗位比例并向基層傾斜。保障鄉村醫生合理待遇,鼓勵結合實際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
3.建立衛生人才榮譽制度。宣傳弘揚衛生與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傷、甘于奉獻、大愛無疆”的職業精神,按照國、省的要求,向上級推薦表彰候選人,增強醫務人員職業榮譽感。依法打擊涉醫違法犯罪行為,維護正常醫療秩序,保護醫務人員合法權益。完善醫療糾紛預防與處置機制,健全院內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醫療風險分擔機制有機結合的“三調解一保險”制度體系。到2020年,醫療責任保險覆蓋所有公立醫院和9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八)健全精準可持續的健康扶貧制度
1.強化貧困人群醫療救助扶持。建立健全貧困人口就醫精準識別系統,實現貧困人口就醫信息精準管理。全面落實貧困人口就醫“十免四補助”政策。資助貧困人口參加基本醫療保險,實現參保率達100%。實施“兩保、三救助、三基金”醫保扶持,貧困人口醫療費用按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縣域內住院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全報銷救助、民政醫療救助、疾病應急救助的順序予以保障,統籌使用醫藥愛心扶貧基金、衛生扶貧救助基金、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基金予以救助,貧困患者縣域內住院和慢性病門診維持治療醫療費用個人支付占比均控制在10%以內。嚴格實施分級診療,確保95%以上貧困患者在縣域內就醫。
2.強化貧困人群公共衛生保障。加強貧困人口精準健康管理,為所有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開展免費健康體檢。進一步提高貧困地區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積極開展疾病監測、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防治,有效控制艾滋病、結核病、麻風病等流行。加強慢性病綜合防控,強化健康生活方式養成。到2020年,常住貧困人口家庭醫生服務簽約率、健康體檢覆蓋率均達100%,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率達90%以上。
3.強化貧困地區醫療能力提升。加大財政投入力度,持續改善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服務條件。通過對口支援、集中治療、遠程醫療、巡回醫療和義診活動等措施,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到貧困地區、就近服務貧困人群。強化貧困縣遠程醫療網絡體系建設和能力提升,大力開展遠程會診、遠程教育、多級多學科聯合討論、疑難病例討論、手術示教等各類遠程醫療服務。到2020年,每個建制鎮(鄉)均有達標衛生院,所有貧困村均有達標衛生室,每個村衛生室均有合格村醫。
4.強化貧困地區衛生人才培植。加大貧困地區醫療衛生機構人才引進力度,2017年底前基本補齊空崗。深入推進“三支一扶”“陽光天使計劃”“貧困地區定向醫學生培養引進計劃”等人才項目,為貧困地區持續輸送衛生人才。加強貧困地區衛生人才規范化培訓和崗位技術培訓,強化高技術和本土人才培養。
5.強化貧困地區生育秩序整治。堅持和完善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全面落實市對重點縣(區)、對重點鎮(鄉)和縣(區)對重點村聯系指導制度,實行鄉村干部計劃生育“包村包戶”責任制和專業技術人員“一對一”聯系制度。加強貧困地區基層計劃生育隊伍和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機構建設。實行長效節育措施獎勵制度,依法嚴肅查處政策外多孩生育。加大對貧困地區計劃生育家庭的獎勵、優待和扶持力度,優先扶持計劃生育貧困家庭脫貧致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和特別扶助制度,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獎勵扶助標準動態調整機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在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醫改領導小組組長,并將醫療、醫保、醫藥相關部門由一位政府領導統一負責。市直有關部門各司其職,完善配套改革措施。各級醫改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改革工作統籌協調,要配齊配強專職工作人員,確保改革工作有序推進。
(二)強化投入保障。按照分級負擔原則,明確各級財政在衛生方面的投入責任。到2020年,全面落實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政策,細化落實對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逐步償還和化解符合條件的公立醫院長期債務。各地要將醫改資金足額納入預算,加強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強化組織實施。各縣(區)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實施方案,明確各項任務的責任人、時間表、路線圖。對國家、省、市已明確的改革任務,加大推進力度,提升改革成效;對國家、省、市指明方向、需要探索的改革要求,可以突破現有制度和規定,大膽創新,允許試錯糾錯;對一些事關醫改全局的改革,先行試點,逐步推開,形成有效路徑。
(四)強化督導考核。完善醫改工作績效考核機制,健全責任制和問責制,將醫改工作納入重要改革實施計劃,納入政府目標績效考核內容。加強分類指導,采取分片包干、蹲點督促、約談通報等方式推動工作落實。加強督查指導,確保各項改革的進度、質量和效果。
(五)強化宣傳引導。跟蹤重點改革任務進展,及時反映改革動態,推廣成熟改革經驗。加強改革政策的宣傳解讀,合理引導社會輿論和群眾預期,營造有利于改革的良好氛圍。
附件:到2020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主要目標
附件
到2020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主要目標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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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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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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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人均期望壽命達到77.5歲,孕產婦死亡率降到19/10萬,嬰兒死亡率降到6.5‰,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降到7.5‰,居民主要健康指標優于全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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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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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控制在30%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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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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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張床位為社會辦醫預留規劃空間,同步預留診療科目設置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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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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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爭所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鎮(鄉)衛生院以及90%以上的村衛生室具備中醫藥服務和醫療康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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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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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實現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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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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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醫院醫療費用增長幅度穩定在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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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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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醫保參保率穩定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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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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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醫保基金調劑平衡機制,基本醫保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穩定在7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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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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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所有醫療機構和醫療服務,全面推行總額控制下的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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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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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立藥品出廠價格信息可追溯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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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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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實現100%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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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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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新進醫療崗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臨床醫師均接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初步建立專科醫師規范化培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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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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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鄉)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90%以上的醫生取得全科執業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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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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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責任保險覆蓋所有公立醫院和90%以上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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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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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貧困人口家庭醫生服務簽約率、健康體檢覆蓋率均達100%,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率達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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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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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建制鎮(鄉)均有達標衛生院,所有貧困村均有達標衛生室,每個村衛生室均有合格村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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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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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落實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符合區域衛生規劃的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才培養、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政策,細化落實對中醫醫院的投入傾斜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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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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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醫療、醫保、醫藥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強行業精準監管。加強對醫療機構、執業人員和服務行為的全面監管。到2020年,對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監督檢查實現100%全覆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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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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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要將醫改資金足額納入預算,加強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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