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規范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舉報處理工作,確保及時、有效處理舉報,切實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保護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山西省醫療保障局制定了本辦法,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一、什么是舉報線索?
??舉報線索是指與醫療保障基金監管有關、能夠為后續調查工作提供有效信息的舉報信息、材料等。舉報人舉報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行為應當提供被舉報對象的名稱(姓名)、地址(住所)和違法違規行為線索;盡可能提供被舉報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身份證件號碼),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信息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二、可以通過哪些渠道進行舉報?
??向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提出舉報的,可以通過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公布的接收舉報的互聯網、電話、傳真、郵寄地址等渠道進行舉報。舉報人可實名舉報,也可匿名舉報。
??三、哪些舉報線索符合受理條件?
??舉報線索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予以受理: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發生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屬于醫療保障部門監管職責范圍內;有明確的涉嫌違法違規行為主體;有具體的涉嫌違法違規事實、能夠提供相應證據材料或線索。
??四、哪些舉報線索不符合受理條件?
??舉報線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不予受理:舉報線索無具體被舉報人及違法事項的;被舉報人主體滅失的;匿名舉報且無法提供證據材料的;有明確被舉報人但未提供具體違法證據的;已經受理或已經辦結的舉報線索,舉報人再次舉報,且舉報內容無新的事實、證明材料的;已經或依法通過訴訟、仲裁、行政復議等法定途徑予以解決的;已經或依法由其他國家機關處理的。
??五、舉報線索的辦理時限是多長?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接到舉報線索后,有處理權限的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接到舉報線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受理舉報線索后,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情況復雜的,經單位負責人批準后,可以延長至3個月內辦結。特別重大案件,經單位集體研究后,可以適當延長,但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六、對舉報人的保護措施有哪些?
??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處理信訪舉報,必須嚴格保密,不私自摘抄、復制、扣押、銷毀舉報線索等材料;不泄露舉報人的姓名、單位、聯系方式、住址等相關信息;不向涉嫌違法違規的被舉報對象泄露相關信息;不向被調查單位和被調查人出示舉報材料;不對匿名的舉報材料進行筆跡鑒定;不將舉報辦理情況泄露給被舉報人或者與辦理舉報工作無關的人員;不打擊報復舉報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