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 2024年7月,省醫保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省醫保局?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低收入困難群眾高額費用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黔醫保發〔2024〕9號),要求各市(州)醫保局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傾斜救助政策調整,以進一步拓展醫療救助傾斜救助享受人員范圍,提升傾斜救助待遇水平,堅決守牢不發生因病規模性返貧致貧底線。
??? 二、政策依據
??? 《黔東南州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黔東南州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黔東南府辦發〔2022〕22號)和《省醫保局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低收入困難群體高額費用醫療救助工作的通知》(黔醫保發〔2024〕9號)有關文件精神。
??? 三、主要內容
??? (一)擴大救助范圍
??? 年度內動態新增的一類(特困人員、孤兒、事實無人撫養未成年人)、二類(低保對象、脫貧不穩定人口、邊緣易致貧人口、突發嚴重困難人口)、三類(低保邊緣家庭人口)救助對象,其身份認定之前6個月(含)內發生的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醫療費用納入醫療救助范圍,按其身份類別對應的救助標準,依申請給予醫療救助。特殊情況經醫保部門集體研究后追溯時間可延長,原則上不超過12個月。身份認定前已按照其他身份獲得醫療救助的,不重復救助。
??? (二)優化了傾斜救助政策
??? 一是降低起付標準。以前醫療救助對象的基本救助金額需達到5萬元,超出部分才能享受傾斜救助,符合條件的人較少。政策調整后,醫療救助對象因住院、慢特病門診產生的醫療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綜合保障后,當年政策范圍內自付費用累計超過我州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的,經申請并審核通過后,超出部分予以傾斜救助,傾斜救助覆蓋人群大幅提升。二是明確報銷比例和年度限額。超出部分按照60%的報銷比例給予傾斜救助;傾斜救助年度限額為每人每年5萬元,大大減輕了低收入困難群體看病就醫負擔。
??? 四、實施時間
??? 追溯救助政策自2024年度內起實施;傾斜救助政策從2025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