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局、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佛山市順德區人口和衛生藥品監督局,部屬、省屬醫藥院校附屬醫院及廳直屬有關醫院: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落實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制度,促進抗菌藥物臨床合理使用,有效控制細菌耐藥,保證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根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抗菌藥物臨床應用指導原則》、《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法律規章的要求,我廳組織專家制定了《廣東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2年版)》(以下簡稱《目錄》,見附件1),現印發給你們,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目錄》共涵蓋臨床常用160個抗菌藥物品種(品規)。醫療機構要在本《目錄》范圍內對本機構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進行梳理調整,并按照《2012年全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專項整治活動工作方案》(粵衛辦〔2012〕27號)要求嚴格控制抗菌藥物購用品種、品規數量。
二、醫療機構要按照《目錄》要求進一步明確本機構不同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醫師使用抗菌藥物的權限。標注"*"的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僅限于三級醫院使用。特殊情況下,其他醫療機構因個案治療需要使用此類抗菌藥物的,應當嚴格執行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會診制度,由3名以上藥學、臨床醫學等相關專業副高級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討論后決定,做好記錄并填寫《廣東省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臨床使用會診單》(見附件2)。
三、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按照本通知要求,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強對轄區內醫療機構臨床用藥情況的指導和監督,保證《目錄》貫徹執行。我廳將根據我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和細菌耐藥監測情況定期對《目錄》進行調整。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及醫療機構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問題請及時與我廳醫政處聯系。
聯系人:郭未艾、張慧丹,聯系電話/傳真:020-83813425。
附件:
1.廣東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分級管理目錄(2012年版)
2.廣東省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臨床使用會診單
廣東省衛生廳辦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