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自治縣)衛生局、北部新區社發局、萬盛經開區衛生局,市級醫療衛生機構、第三軍醫大各附屬醫院、解放軍324醫院、武警重慶市總隊醫院,大型企事業單位職工醫院,重慶藥品交易所:
??????? 2012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以下簡稱2012年版目錄)已于3月15日發布(衛生部令第93號),為確保5月1日起正式實施,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 一、2012年版目錄的適用范圍
??????? 2012年版目錄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優化了品種結構,增加了品種數量,規范了劑型規格,分為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藥、中藥飲片三個部分,其中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317種,中成藥203種,共計520種。2012年版目錄繼續堅持中西藥并重,注重與常見病、慢性病特別是重大疾病以及老年人、婦女和兒童用藥相銜接,適用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是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藥品的依據。
?????? 二、做好2012年版目錄的采購工作
?????? 5月1日起,各區縣聯合體、各醫療衛生機構可從藥交所平臺采購2012年版目錄新增藥品。
?????? 藥交所要制定工作方案,明確時間進度,盡快實現新增部分藥品按基本藥物交易規則掛網。在按基本藥物規則掛網前,藥交所先將新增部分藥品從非基本藥物舊交易系統移至基本藥物與非基本藥物共用的新交易系統,并做好標識,開通采購渠道。
?????? 各區縣聯合體要盡快組織從藥交所平臺上選藥、議價、簽合同等,讓醫療衛生機構配備和使用新增部分基本藥物,并作好有關價格變更等條款的約定,藥交所按基本藥物規則掛網后,這部分合同自動更新為新掛網價,若買、賣會員其中任一方對價格有異議,可單方申請解除合同。?????
????? 原屬2009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但不在2012年版目錄的品規,收到本通知前已簽訂采購合同的可繼續執行,仍按基本藥物相關政策執行,但要逐步減少采購量,并不得新簽合同。
??????? 2010年版重慶市補充藥物目錄205種繼續執行基本藥物采購、使用、報銷等政策。
??????? 三、嚴格執行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政策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和原定30個非基本藥物,并實行“零差率”銷售,若原選定的30個非基本藥物部分進入新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的,不得新增非基本藥物進入聯合體采購目錄;納入區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醫院基本藥物配備使用品規數和銷售額占醫院藥品總品規數和銷售額的比例均應達到50%以上,其他二級醫院應達到40%以上,三級醫院基本藥物銷售額比例應達到25%以上。
??????? 各區縣衛生局、采購聯合體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執行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情況的監管,促進臨床首選,合理使用基本藥物。2012年版目錄備注欄內標注“Δ”號的,應在具備相應處方資質的醫師或專科醫師指導下使用。下半年,市衛生局將組織開展2012年版目錄臨床應用指南和處方集遠程培訓工作。
??????? 中藥飲片的基本藥物管理暫按國務院有關部門關于中藥飲片定價、采購、配送、使用等政策規定執行。
?????? 四、落實基本藥物醫保報銷政策
?????? 根據《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關于調整城鎮職工醫療保險乙類藥品個人自付比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43號),5月1日起,2012年版目錄新增部分藥品全部按醫保甲類報銷,市人力社保局將統一調整全市醫保報銷信息系統。
?????? 五、強化組織協調和宣傳引導
?????? 各區縣衛生局要高度重視2012年版目錄實施工作,做好與現行醫改政策的銜接,主動向當地政府報告的有關情況,加強部門溝通,積極協調宣傳、醫保、物價、食藥監等相關部門,做好宣傳和輿論引導,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參與,為2012年版目錄的實施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 重慶市衛生局
?????????????????????????????????????????????????????????????????????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