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定點零售藥店、定點醫療機構: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制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等文件精神,規范全市定點零售藥店和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提升定點機構服務管理水平,促進醫療保險制度持續發展,確保醫保基金運行安全,我局定于10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定點服務機構資質確定和服務管理工作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依據
根據《國務院關于第一批取消62項中央制定地方實施行政審批事項的決定》(國發〔2015〕57號)、《福建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完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的指導意見》(閩人社發〔2015〕5號)、《關于取消“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確定”公共服務項目的通知》(漳人社〔2015〕353號)、關于印發《漳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機構資質協議管理經辦規程(試行)》的通知(漳人社辦〔2015〕8號)和《漳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定點服務機構年度考核規定》(漳人社〔2013〕223號)文件精神和年度醫保工作計劃安排。
二、檢查內容
主要檢查行政審批改協議管理和年度考核落實情況。
(一)定點服務機構資質確定落實情況。
1、受理是否按文件規定時限落實(年度四批次,每季最后兩周)。
2、申請收件是否按文件規定條款、有無自行設立條款(增、減、附加等)。
3、評估程序是否規范,有無請專家、主管行政部門、相關部門等相關人員參加現場評估、簽字,是否按時間公示。
4、資質確定后通知是否及時送達申請機構、報送行政主管部門。
5、是否在規定時限內聯網刷卡。
6、是否及時與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是否按規定報送(包括變更等)行政主管部門。
7、服務機構資質是否符合評估標準要求,人證是否一致、人員是否在本機構、條件是否符合。
8、醫療機構科室設置是否合理,定點資質是否具備,是否存在無證上崗、不合理收費、醫療行為是否規范等。
(二)定點服務機構年度考核落實情況。
1、行政主管部門是否按規定組織年度考核,組織考核的時間節點、基本程序、人員組織。
2、醫保經辦機構是否及時足額兌現年度質量保證金。
3、對兩定服務機構管理中存在問題如何處理,停止刷卡或其他處理意見是否向上報告報備。
4、定點服務機構是否按規定組織年度自查,是否按時報送自查報告。
5、定點服務機構是否擺放銷售日用百貨、化妝品、糧油副食品,年度是否有違規被查處、通報、整改及停止刷卡等。
三、檢查時間
檢查時間自2016年10月25日至10月28日。
四、檢查方法
由市人社局醫療與生育科、醫保經辦機構相關人員及聘請醫院專家成立檢查組,采取隨機抽查經辦和服務機構,查閱相關資料、現場對照檢查等方式。
五、幾點要求
(一)高度重視。此次檢查是檢驗各單位貫徹落實上級規定要求和年度醫保管理的重要工作。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嚴格按照檢查內容和有關規定,及時組織傳達,認真部署安排,明確落實責任,確保檢查順利進行。
(二)積極配合。檢查時間短,單位分散,各單位要加強聯動,積極配合,妥善銜接,要及時提供真實、完整、有效的資料和數據。
(三)確保實效。嚴格遵循依法行政有關要求,在檢查中做到不掩飾不護短,嚴格按規定辦事,注重工作實效,注重服務形象。
(四)分析總結。收集單位經驗做法,及時通報檢查情況,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單位要及時糾正和報告,涉及嚴重問題,依據有關法規、政策、和定點協議管理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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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201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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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市醫改辦,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龍海市醫療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
?漳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2016年10月21日印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