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工作的通知》(醫保辦發〔2022〕16號)和《廣東省醫療保障局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辦法》(粵醫保規〔2024〕2號)等精神,省醫保局印發了《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高強度超聲聚焦刀治療”等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29號)《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藥物基因多態性檢測”等轉歸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粵醫保發〔2024〕30號),按照職責,我市在省醫保局授權范圍內制定具體項目價格并予以公布。
??一、制定背景
??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是醫療服務項目定價和價格管理的基礎和依據。根據國家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有關精神,堅持以服務產出為導向,逐步構建內涵邊界清晰、適應臨床診療,更好計價、更好執行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體系,增強現行價格項目對醫療技術和醫療活動改良創新的兼容性,省醫保局結合各地、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前期提供的項目修訂建議,修訂部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并制定全省最高限價,對我省新增試行項目開展轉歸工作,將部分新增試行項目納入我省基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市場調節價項目,并停用部分原新增試行項目。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22〕5號),省醫保局授權地市人民政府制定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
??二、主要內容
??(一)公布11個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其中9個需要定價的項目價格。按照省醫保局公布內容,對《珠海市屬及部屬、省駐珠公立醫療機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價格匯總表(2024版)》中“高強度超聲聚焦刀治療”等11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進行修訂,包括項目編碼、名稱、內涵、計價單位及說明等內容進行完善,制定其中9個需要定價的項目的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最高指導價。將“270700004S 組織切片基因檢測”及其子項目優化整合成“270700008S 組織樣本基因檢測”并對項目要素進行完善。
??(二)對原已公布且需要定價的26個修訂項目進行價格制定。對《珠海市醫療保障局轉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心臟移植等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珠醫保〔2021〕98號)和《珠海市醫療保障局轉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腔內動態三維子宮輸卵管超聲造影等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珠醫保〔2023〕47號)中需要定價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參考全省最高限價,按照定價程序,制定或調整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最高指導價。
??(三)對“藥物基因多態性檢測”等56個轉歸到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項目進行價格制定。按照省醫保局公布內容,對56個納入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項目,參考全省最高限價,按照定價程序,制定或調整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政府最高指導價。
??(四)公布12個新納入市場調節價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按照省醫保局公布內容,公布“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基因突變檢測”等10個新增市場調節價項目,將“胎盤生長因子(PIGF)檢測”“可溶性血管內皮生長因子受體(sFlt)檢測”等2個基本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調整為市場調節價項目。
??(五)停用“營養風險篩查”等161個原試行新增項目。按照省醫保局公布內容,對《珠海市醫療保障局關于公布虹膜復位術等新增和修訂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通知》(珠醫保函〔2020〕86號)公布的“營養風險篩查”等161個原試行新增項目予以停用。
??三、適用范圍
??本次公布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及價格適用珠海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相關政策執行。
??四、執行日期
??2024年12月30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