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醫保基金使用自查自糾是定點醫療機構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醫療保障基金使用常態化監管的實施意見》,加強自我管理主體責任的重要措施,對保障醫保基金安全運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具有重要意義。2024年以來,特別是全市打擊欺詐騙保“百日行動”開展以來,市醫保局堅持將推動自查自糾貫穿打擊欺詐騙保工作始終,強力督導推動定點醫藥機構開展自查自糾工作。
??? 一是明確自查自糾主體。在完成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全覆蓋自查的基礎上,專門部署三級定點醫療機構在打擊欺詐騙保“百日行動”中再次開展自查自糾;二是明確自查自糾范圍。要求定點醫療機構認真對照《定點醫療機構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典型問題清單(2024版)》和《2023年西藏自治區定點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基金飛行檢查問題清單》等進行自查自糾;三是明確自查處理原則。堅持自查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推動自查自糾工作走深走實。
??? 2024年全年,全市各定點醫療機構共開展自查自糾工作3次,共有17家定點醫療機構,自查發現問題99個,主動申請退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35.53萬元。其中兩家三級醫院在打擊欺詐騙保“百日行動”中自查自糾主動申請退回違規使用醫保基金20.85萬元。基金監管方式由接受醫保檢查向醫院主動開展自查轉變,定點醫藥機構履行主體責任和自我管理能力再上新臺階,進一步確保了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的安全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