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衛生局:
??? 為進一步加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工作(以下簡稱新農合),加大新農合制度運行監管力度,保障新農合基金安全,我局將開展新農合管理檢查工作。此次檢查工作分為縣(市、區)衛生局自查階段和市衛生局重點抽查階段,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檢查內容
1、新農合基金的籌集、管理、使用情況;
2、新農合經辦機構自身建設和經辦管理情況;
3、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監管情況。
二、檢查方法
各縣(市、區)衛生局要成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自查工作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由局領導擔任,成員由局農衛科、計財科等相關科室負責人及區新農合管理中心專業人員組成。要對所在轄區的新農合經辦機構、定點醫療機構全部進行檢查,8月底以書面形式將自查報告報市衛生局農衛處。
三、時間安排
2011年8月11日-28日為各縣(市、區)自查階段,8月29日--31日為總結上報階段。結合自查情況,市衛生局將組織局農衛處、市新農合管理中心等有關人員組成工作組,對各縣(市、區)新農合運行管理工作進行重點抽查,進一步發現和糾正問題,確保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四、工作要求
各縣(市、區)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投入精干力量,確保自查階段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在自查過程中要本著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精神,力戒形式主義、走過場,務求自查工作按時保質保量完成。對發現的問題,既要認真整改,又要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通過本次檢查工作,進一步健全新農合管理工作制度,規范運行機制,確保新農合各項政策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