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據《藥品經營和使用質量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4號)和《國家藥監局關于進一步做好藥品經營監督管理有關工作的公告》(2024年第48號)有關要求,現就調整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等事項公告如下:
??? 一、藥品批發企業經營范圍
??? 藥品批發企業經營范圍包括中藥飲片,中成藥,化學藥,生物制品,體外診斷試劑(藥品),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第二類精神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等。
??? 其中,經營冷藏、冷凍藥品的,在經營范圍項下分別予以標注。
??? 二、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范圍、經營類別
??? (一)藥品零售企業經營范圍包括中藥飲片(經營罌粟殼、毒性中藥飲片的,需單獨標注)、中成藥、化學藥、第二類精神藥品、血液制品、細胞治療類生物制品及其他生物制品等。
??? 其中,經營冷藏、冷凍藥品的,在經營范圍項下分別予以標注。
??? (二)藥品零售企業經營類別在經營范圍中予以明確,分別為處方藥、甲類非處方藥、乙類非處方藥。
??? 三、《藥品經營許可證》更新
??? 省局統一組織做好全省藥品經營企業《藥品經營許可證》經營范圍變更工作。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企業可分別在6月3日、10月9日后登錄省局官網(https://mpa.zj.gov.cn/)文書證照欄下載《藥品經營許可證》。
??? 特此公告。
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