晉衛職健發〔2020〕1號
各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有關單位:
?? 現將《加強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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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0年7月27日
? (此件主動公開)
加強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實施辦法
? 為加快推進職業健康質量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認真貫徹落實《職業病防治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加強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國衛職健發〔2020〕5號)要求,進一步健全完善全省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切實保障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為行政部門提供最強支撐、為用人單位提供最大支持、為勞動者提供最優服務為目標,實施分類管理,分級負責,不斷提升能力,改善設施,規范建設,加快健全省、市、縣三級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推動我省職業病防治工作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提升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的能力。
二、基本原則
行政主導,合理規劃。發揮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的組織領導、統籌規劃、整合資源、合理布局和協調推動作用,明確各級各類技術支撐機構功能定位和重點任務。
預防為主,提升能力。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加強基礎設施、技術裝備、人才隊伍和信息化建設,健全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
突出重點,服務民生。圍繞職業病防治中心工作、重點任務,提升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能力,服務和保障勞動者職業健康。
創新發展,完善體制。強化改革創新,完善體制機制,落實政策保障措施,強化運行管理和評估,促進職業病防治職責全面落實。
三、總體目標
以省級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為中心,以地市支撐體系為重點,縣級支撐體系為基礎,發揮各級綜合醫院優勢,鼓勵支持企業、科研院所、社會團體和民營機構等積極參與,改善基礎設施,培養人才隊伍,注重學科建設,到2025年,建立分工明確、上下聯動的省-市-縣三級并向重點鄉鎮延伸的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持續提升防治技術能力,基本滿足新時期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需要。
四、體系建設
(一)完善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機構。技術支撐體系建設與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同步推進,進一步擴展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和職業病醫院職能,提升技術服務能力,完善“省、市、縣”三級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網絡,承擔行政轄區內的重點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職業健康風險評估、職業病防治情況統計和調查分析、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報告、應急處置、職業健康宣傳教育與健康促進等技術支撐任務。
省級技術支撐機構由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牽頭,省職業病醫院參與,整合省醫療設備服務中心、省煤礦職業病防治中心和委衛生監督所相關職能,完善省級技術支撐體系。以專業引領、技術研發、健康促進、培訓指導、質量管理為重點,承擔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與控制,指導和組織開展轄區內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因素預防策略與控制措施的研究、實施和風險評估;開展和指導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報告;組織實施和指導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處置,指導職業病危害因素、突發職業衛生中毒事件化學物質的檢測檢驗工作;承擔全省技術支撐機構檢測檢驗考核,完善技術支撐機構實驗室網絡和質量管理體系;指導技術支撐機構基礎設施建設、安全防護和管理,為社會提供相關功能評價和技術仲裁等服務;研制、引進和推廣技術支撐相關的新技術、新方法,參與建立毒物分析標準庫;開展職業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及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市級技術支撐體系要以市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為主,整合資源,擴展職能,完善市級支撐體系建設。承擔轄區內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的預防、控制、監測和干預等工作;開展并指導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完善和指導轄區內技術支撐機構建設實驗室網絡,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做好安全防護和管理,為社會提供職業健康服務;引進和推廣技術支撐相關的新技術、新方法,參與建立毒物分析標準庫;開展職業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縣級技術支撐體系要明確具體的單位或機構承擔體系建設及相關工作。負責轄區內技術支撐工作的管理和落實。開展職業病和職業病危害因素監測調查、監測與信息收集、報告和干預工作,落實具體控制措施;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現場處置;參加技術支撐機構實驗室網絡和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加強實驗室質量控制、安全防護和管理;為社會提供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等技術服務;做好轄區內職業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
(二)建立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機構。按照國家構建“國家—行業(領域)—省”的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網絡的統一規劃,省衛生健康委依托重點行業和科研院所,以自主建設的形式為主,組建防塵、防毒、防噪、防電離輻射等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在國家工程防護技術中心指導下,結合我省職業病防治工作實際,承擔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及個體防護等標準研究和技術研發、篩選、推廣、應用。
西山煤電(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職業病防治所承擔防塵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建設,太鋼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承擔防噪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建設,山西興新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承擔防毒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建設,中國輻射防護研究院承擔防電離輻射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建設。各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要參照職業病危害工程防護技術支撐機構建設推薦標準,合理規劃,加大投入,加強與科研院校和相關科研單位的合作,結合各自優勢和職能,建立完善支撐體系,共同推進有利于職業病防治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工程防護技術研制、開發、推廣和應用。
(三)健全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機構。要充分發揮職業病醫院、綜合醫院的作用,構建“省—市”并向重點縣區、鄉鎮延伸的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網絡,承擔行政區域內勞動者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職業病報告和職業病患者救治康復。
省級技術支撐機構以省職業病醫院為重點,發揮省級綜合性醫院優勢,健全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體系。省職業病醫院按三級醫院標準進行擴能建設,具備職業病防治的綜合能力,指導全省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等技術工作,組織開展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機構質量控制工作。鼓勵山醫大一院、山大二院等綜合醫院,結合自身優勢,成立職業病救治專門科室,承擔職業病救治工作。
各市應指定同級綜合醫院加掛職業病防治院(所),承擔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工作,鼓勵有條件的地市,設置獨立的職業病防治院(所)。每個地市至少有1家診斷機構,有1家職業病救治機構,承擔區域內的職業病診斷救治等技術支撐工作。
推動將職業病救治納入基層公共衛生服務建設,健全縣區、鄉鎮基層職業病救治體系,實現職業健康檢查縣域全覆蓋,職業病防治任務重的縣、鄉具備職業病救治康復能力。縣級依托縣域醫療集團的主體醫院,成立專門科室,承擔轄區內的職業病救治康復工作。縣級醫療集團組織轄區內鄉鎮衛生院,建立職業病康復站,塵肺病患者數量超過10人的村莊,依托村衛生所設置職業病康復點,進一步提升能力,開展職業病患者康復工作。
(四)支持相關專業機構參與技術支撐工作。支持職業衛生及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職業健康檢查機構、職業病診斷機構、化學品毒性鑒定機構及有關康復機構,發揮技術優勢,積極參與技術支撐,為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撐。
支持條件較好的企業依托現有技術力量設立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機構,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行業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會團體發揮專業優勢,提供有特色、多樣化的技術支撐,進一步增強技術支撐力量。
五、保障措施
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是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職業病防治職責、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和維護勞動者職業健康的重要保障。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結合實際,明確技術支撐機構的具體任務,合理設置組織機構,參照技術支撐機構建設推薦標準,提升能力建設,改善基礎設施,強化人才隊伍,注重信息化建設,建立完善各類技術支撐體系。
(一)優化組織機構。各級各類技術支撐機構要明確獨立部門承擔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工作。各級疾控中心要設置獨立的科室承擔職業健康工作,完善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體系;省職業病醫院要擴展職能,重新組建職業病防治院,加強“防”的職能建設,防治并重,健全科室。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地市建設職業病防治院(所),沒條件的委托綜合醫院設立獨立科室承擔技術支撐工作。
(二)強化人才隊伍。各類技術支撐機構要建立專業技術人員培訓培養制度,加強首席專家、領軍人才、學科帶頭人等技術骨干的培養,提高專業人才綜合素質和能力。鼓勵和支持相關高等院校加強職業健康學科建設,推動與山西醫科大學共建職業衛生工程專業,在太原理工大等工科院校的相關專業增設職業衛生工程課程,探索培養“職業衛生+工程”的復合型人才。
(三)提升技術能力。省級監測評估技術支撐機構要具備區域內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化學品毒性分析鑒定能力,并通過盲樣考核、實驗室間比對等質量控制方式指導引領增強監測評估技術支撐機構實驗室的技術支撐能力;市、縣級職業病監測評估技術支撐機構要根據各地職業病危害因素分布情況,參照建設推薦標準,進一步提升現場檢測、實驗室分析的規范性、科學性,具備區域內主要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能力。省級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體系要著力提升職業健康檢查和職業病診斷、救治等綜合能力,增強質量控制、遠程會診、技術指導等能力;市及有關縣、鄉級職業病診斷救治技術支撐機構要完善條件并加強相關能力建設,能夠承擔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救治等任務。
(四)改善基礎設施。各技術支撐機構要參照建設推薦標準,統籌考慮當前和長遠工作需要,加強實驗用房、業務用房、保障用房的建設和改造,配備必需的儀器設備,配置必要的業務用車、應急用車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盡快補齊基礎設施等方面的“短板”。省級工程防護技術指導中心要參照建設推薦標準,加快推進設備設施配置和“提檔升級”,抓緊建成功能先進的實驗室、測試平臺或研發基地。
(五)提升科研能力。結合各地市實際,鼓勵職業病危害工程技術指導中心與省內外科研院校加強合作,聯合共建,提升工程技術研發能力,篩選和推廣工程防護技術,完善技術創新成果轉化機制,加強成果轉移轉化綜合示范。引導培育一批關鍵技術研發、防護裝備生產制造的骨干企業。
(六)提升信息化。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臺,統籌推進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信息化建設。在原有信息系統的基礎上,建設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工作信息報告系統和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監管系統,建立勞動者職業健康“一人一卡”管理系統。各技術支撐機構要加強信息化建設,健全完善相關軟硬件設施,增強信息數據匯總、分析、評估能力。
(七)加強交流與合作。省級技術支撐機構要引領和指導全省技術支撐體系的建設和發展,要與國內外職業病防治專業機構、有關組織及做的好的兄弟省份開展交流與合作,借鑒和分享先進技術和經驗。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明確建設目標、任務和措施,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在地方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推動將其納入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總體部署,與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改革、公共衛生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同步推進。
(二)加強協調,政策支持。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與發展改革、教育、科技、財政等部門協調配合,積極爭取基本建設、財政投入、科技創新、學科建設、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三)加強管理,注重評估。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對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工作的督促和評估,建立技術支撐機構管理和評估制度。
(四)加強宣傳,示范引領。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采取多種形式,宣傳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體系建設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重大舉措。及時總結經驗,加強宣傳推廣,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各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有關單位要根據本辦法要求,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